[摘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于21日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为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在加快社会保障接轨衔接方面,2019年将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
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许维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于21日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为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在加快社会保障接轨衔接方面,2019年将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住房公积金统筹层次,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交换和核查机制,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
《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都市圈建设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但城市间交通一体化水平不高、分工协作不够、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严重、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突出。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强化城市间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市场、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强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构建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制等7方面共24项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政策协同机制。积极构建都市圈互利共赢的税收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加强城市间税收优惠政策协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都市圈建设与运营。允许都市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
同时,《指导意见》对发改委、交通部、住建部以及生态环境部在内的多个部委进行了重点分工,如:交通部、住建部负责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发改委、住建部、铁路总公司负责统筹考虑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布局。在有条件地区编制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探索都市圈中心城市轨道交通适当向周边城市(镇)延伸。完善城际铁路网络规划,有序推进城际铁路建设,充分利用普速铁路和高速铁路等提供城际列车服务。利用既有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
《指导意见》要求,到2022年,都市圈同城化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大幅提高,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更加完善,梯次形成若干空间结构清晰、城市功能互补、要素流动有序、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现代化都市圈。到2035年,现代化都市圈格局更加成熟,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都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