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如期发布。根据《年度报告》,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收缴213.11亿元,提取166.75亿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如期发布。根据《年度报告》,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收缴213.11亿元,提取166.7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万笔40.20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18.50万平方米,实现增值收益8.99亿元,实现拟上缴财政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95亿元,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健康平稳,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
◎缴存业务新开户职工21.49万人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2018年,新开户单位7704家,实缴单位45352家,净增单位5207家;新开户职工21.49万人,实缴职工163.35万人,净增职工11.61万人;缴存额213.11亿元,同比增长9.23%。2018年末,缴存总额1620.41亿元,同比增长15.14%;缴存余额567.84亿元,同比增长8.89%。
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2.97%、7.65%和9.23%。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36%,国有企业占8.23%,城镇集体企业占2.19%,外商投资企业占7.5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0.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1%,其他占10.8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53%,国有企业占23.64%,城镇集体企业占3.13%,外商投资企业占13.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9.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4%,其他占10.46%;中、低收入占96.61%,高收入占3.3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84%,国有企业占14.60%,城镇集体企业占3.80%,外商投资企业占12.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5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8%,其他占14.72%;中、低收入占99.43%,高收入占0.57%。
◎提取业务52万名职工提取公积金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2018年,提取额166.75亿元,同比增长11.22%;占当年缴存额的78.25%,比上年增加1.41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1052.56亿元,同比增长18.82%。
2018年,52.1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66.7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9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4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05%,租赁住房占0.4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0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37%,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4%,其他占0.5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69%,高收入占6.31%。
◎贷款业务节约职工购房利息7亿多元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万笔40.2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2.10%、27.97%。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4.68亿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71万笔801.33亿元,贷款余额439.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9%、5.28%、-1.0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35%,比上年减少7.73个百分点。
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18.5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30%,比上年减少1.6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1599.5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4.91%,90~144(含)平方米占70.28%,144平方米以上占4.81%。购买新房占87.3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3.82%),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2.6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5.8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4.1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01%,30岁~40岁(含)占39.81%,40岁~50岁(含)占25.93%,50岁以上占8.25%;首次申请贷款占87.6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36%;中、低收入占96.04%,高收入占3.96%。
在异地贷款方面,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12笔8223.0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396.5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8072.52万元。
城市信报记者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