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只听其名,未见其影”但也有一部分小区都会将结余的广告位、停车位等公共收益发放给小区业主这些被人津津乐道的“别人家小区”究竟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
对于小区的公共收益不少业主表示,
“只听其名,未见其影”但也有一部分小区都会将结余的广告位、停车位等公共收益发放给小区业主这些被人津津乐道的“别人家小区”究竟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
近日,网友“默4512”反映称,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锦绣泉城小区将给每户业主发放10斤大米。记者了解到,这些大米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购买,费用来自小区的部分公区收益,2478户业主每户都将领取一袋大米。“属于业主的就要返还给业主。”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小区公区收益分红,居民难掩内心喜悦
9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华龙路的锦绣泉城小区看到,居民楼下的单元门口张贴着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的两页通知,其中一份是召开小区业主大会的通知,另一份通知则是关于公区收益收支情况公示及向全体业主发放部分公区收益。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及庆祝锦绣泉城业主委员会成立一周年,拟于2019年9月21日至9月29日,将部分公区收益以实物的形式发放给全体业主。本次公区收益发放以户为单位,每户发放十斤装品牌大米一袋。”通知中称。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门口的通知是9月5日刚张贴的。“入住小区13年,这还是头一次发东西!以前连个米粒儿都没见过。”多名居民难掩内心的喜悦。居民说,虽然这次发放的大米不算很贵重,但总算见到了公区收益,让他们真正觉得全体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
据居民介绍,他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去年刚成立的,除了这次将部分公区收益发放给业主,业委会还做了不少实事。如以前居民楼电梯损坏得等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才能修好,现在只要几天就会有维修人员来将电梯修好,居民对此都比较满意。
收益来自电梯广告,更多福利还在后头
据了解,目前不少居民小区的公区收益都是一笔糊涂账。一些物业公司获得电梯广告收益后将钱装入自己腰包,并不向业主公示,业主也不知这些钱的具体流向。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而去年实施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
据锦绣泉城业主委员会主任杜小杰介绍,他们小区的公区收益主要来自电梯广告位,自今年1月15日业委会从物业那里接过小区电梯广告位的收益权后,截至目前共收到6家广告商的场地占用费26.75万元,除去业委会成立时购买的家具、固定资产等一些必要支出,尚结余20.98945万元。
“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本来就是全体业主的,应该返还给业主。”杜小杰告诉记者,结余的公区收益他们想先拿出一部分发放给业主,其余的打算等到春节或其他时机再发放。他们当初考虑过发放现金,但小区业主太多,有2478户,即使每户发放100元,也需要24.78万元,而目前的结余金额不够,因此最后决定给每户发放10斤大米,“属于业主的就要返还给业主”。
据悉,锦绣泉城业主委员会计划在9月21日至9月29日召开业主大会期间将大米发放给业主,目前发放通知已张贴在各居民楼单元门口。
“这只是一个开始。”杜小杰说,他们接手电梯广告经营权还不到一年,有些广告商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就已交了好几年的广告费,他们也不能不认,但以后会慢慢好起来的,公区收益越来越多,他们也会给业主带来更多分红和福利。
进项其实挺多,业主应掌握“家底”
调查发现,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并不单一。主要包括地上停车位与小区广告,而后者更为普遍。
广告包括电梯和楼道广告、LED显示屏与各类框架广告等,主要以美容、教育、招聘类广告居多。此外,快递柜入场前和入场后交纳的占地费、小商小贩的入场费、公共产权房屋出租费以及其他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范畴,只不过这些费用大部分成了物业的隐性收入。
如今信息越来越透明,车位收费、电梯广告、门禁广告,小区收入明显增多了,而这些都是大家看得见的收入。作为小区业主,有权利对自家的“家底”心知肚明。
记者从该小区公布的收支明细看到,武华苑公共收益涵盖居民楼电梯间内设置广告位收入,停车收费提成以及武华苑内临时摊位出租费等。“武华苑不大,收费项目有限,但是只要有公共收益,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小区的每一次经营活动,业主委员会都会和经营方、物业公司商谈合同,明确公共收益分成。
190多万!业主领到300元-2000元不等
湖南长沙某小区的业主们,陆续领到了300元-2000元不等的“年终福利”。这些红包都是来自小区结余公共收益和物业费,总价值约190多万元。
事情发生在湖南长沙的金色比华利小区,该小区共有1820户居民。这次的“年终福利”总额190多万元,由业委会牵头发放,按照房屋面积大小,每户最少领取300元,最多领取2000多元。业主凭身份证、房产证就可签名领钱。
“小区设施翻新补齐了,停车位比以前多了,小区的文化兴趣小组非常受欢迎……”小区业主蒋女士说,“小区边上的山,我们以前很少去,只因路太烂了,现在却成了大伙常去的休闲地。”
这一切,得益于业主实施了自行管理。两年前,因原物业公司的合同到期,全体业主投票,决定不再续约。业委会建立了服务中心,开启了小区的自行管理模式。
小区业委会主任彭女士:小区共有业主1724户,常住人口达到5000人。2016年5月,业委会从原物业手上接管小区时,账上没有一分钱盈余。
无奈之下,业委会只得先制定了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并及时向业主宣传各种政策,发布各种信息,处理群内业主咨询投诉。同时,建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物业专业人士,设立客服、保安、保洁、维修、绿化五个部门。财务属小区业委会直管,物业收入、小区公共收入分账运行,收支每个季度按时张榜进行公示。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之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
该小区2018年收支公示显示,公共收益和物业费共计500多万元,结余190多万元,支出的每笔费用记录,都按季度公开。
收益公开透明,结余款返给业主,这样一来,物管费收缴率也进入了“良性循环”,同时促进了小区公共设施建设。
对于长沙这个小区发放年终福利的做法,长沙月湖街道舟桥路社区负责人表示,他们全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账目公开透明。
无独有偶,山东菏泽也有一小区给业主发了“红包”
2019年元旦刚过,山东菏泽市金色家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就开始张罗着要给每户居民发钱。
山东菏泽金色家园小区物业经理王经理:这是两年的租赁费,凑一块到2019年,发放给咱小区的业主。
物业公司分发的这笔钱是小区业主们这两年的公共收益。金色家园小区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因为地上停车位问题,在过去“风波”不断。乱停车经常堵塞消防通道和私人车库,业主间的摩擦也时有发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12月,金色家园小区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区内划出地上30个停车位,按每月100元有偿租赁给有需求的业主停车。这一部分租赁费也就成了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300多户居民,每户都分到了两百元。
2018年12月,菏泽市物价局、市住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金色家园小区也成为该政策的落地执行者。小区业主代表告诉记者,下一步准备继续改造闲置空地,再增加停车位,继续提高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
事实上,早在2015年,江苏苏州便有小区将公共收益,以物业补贴方式发给了业主。
在湖南长沙、河南漯河也都相继出现过类似的消息,现实中,很多小区都会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或者其他的公司来经营或管理,但很多业主可能都忽视了这部分收益,这笔公共收益的管理和分配不仅需要业主强化自身的权利意识,还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这些收益不该成为一笔糊涂账,物业给业主“分红”也不该只是个案。
不用羡慕别人家的小区这笔钱你也有份!这些项目收钱的虽然是物业,但物业只是代为管理其所产生的广告收益,归业主共有↓↓↓
1、利用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比如电梯广告费、公共场地广告费、公共外墙广告费等;
2、停车位收入;
3、公共配套活动场地经营收入。比如小区会所、游泳池、运动场地等经营收入;
4、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比如通信运营商入场费、通信基站占地费、屋顶信号接收占地费等;
5、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或残值;
6、物业管理用房等经营收入等。
这些钱业主是有权利去争取的,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按照《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律师服务在线
律师认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业主选举成立,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法律上是整个小区的代表。具体职责体现在执行业主决定、选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等各个方面。
由于历史和现实条件,很多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的收益要么归了物业、要么没了踪迹,是笔糊涂账。相信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更多的小区会相继成立属于业主自己,能够代表业主自己权益的业主委员会,将更多的小区公共收益,用到实处,真正反馈广大小区业主。
你们小区的公共收益是如何分配的?
赶紧转给身边人,让大家都知道还有这样一笔钱!
(来源:综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楚天都市报、央视财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