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2021年上半年,全省设区的市应完成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总体城市设计。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生活品质和人文品质,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1年上半年,全省设区的市应完成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开展总体城市设计。

分层次编制城市设计

记者注意到,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彰显特色、科学可行等四个基本原则,为今后全省的城市设计发展指出切实可行的方向。根据《通知》,我省将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人-城市-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坚持顺应自然山水环境,保护传统风貌格局,塑造充分体现自然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底蕴和时代发展精神的城市风貌;坚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通知》要求,各地在城市中心区、特色景观区、历史风貌区、新城城区、滨水地区、山前地区、重要广场街道等地区中,选择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市文化、风貌特色的重点地区编制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要确定区段风貌特色定位,加强对建筑高度、建筑群体关系、街区、界面、环境景观设施等的控制和引导,增强整体性和标识性。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可单独编制,也可以作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单元规划、详细规划的专篇或城市设计 (城市风貌特色)专题研究报告编制。 2021年上半年,设区的市应至少完成3项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改善“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通知》提出,要有针对性编制专项城市设计,以问题或目标为导向,可针对城市视廊、通风廊道、天际线、山体、水系、开放空间、城市色彩、夜间照明、地标体系、环境设施、户外广告等选择特定系统或特定要素开展专项城市设计。

《通知》要求,首先要更新城市设计理念。以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为目标,结合城市地形地貌和自然格局,融入齐鲁文化、儒家思想、红色基因、黄河精神,总结提炼城市风貌特征,打造滨海、平原、山水等不同形态的城市景观,彰显不同地区的城市特色和魅力,改善“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的不良局面。以塑造高品质空间环境为重点,协调建筑设计与城市空间整体性的关系,优化城市公共空间、空间视廊、天际线、建筑风格、第五立面、街道家具等关键要素,提升城市活力,展现城市精神。

不让设计“束之高阁”

再好的设计,落不到实处也只能是“空中楼阁”。为此,《通知》明确要求推进城市设计落实。城市设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编制报批工作。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专篇或专题研究报告编制的城市设计,随国土空间规划同步报批。

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要遵循和服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城市设计编制和审查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以近期重点项目为抓手,选取街道整治更新、滨水和山前空间提升、夜景亮化、广告牌匾整治、新区建设等项目,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实践,将城市设计理念传导至具体建设项目。

据悉,今后城市设计编制、批准和实施情况将纳入《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评价体系(2019版)》,作为评估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绩实效的重要指标。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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