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上午,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建设进度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本次配租公租房房源共计314套,20个项目。其中,新房房源110套,项目为湾头社区公共租赁房,位于文昌路820号。本次配租普通家庭登记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9日。

青岛新闻网5月29日讯(记者 朱颖)今天上午,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建设进度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本次配租公租房房源共计314套,20个项目。其中,新房房源110套,项目为湾头社区公共租赁房,位于文昌路820号。本次配租普通家庭登记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9日。

剩余房源204套分布于19个项目:西海岸奋进路84套、金水龙泽苑14套、秀水花园12套、海岸华府10套、和达和城4套、春和景明17套、王埠景苑7套、上臧炉房26套(含4套无障碍房)、万科生态城二期6套、御景山庄2套、李家上流1套、蓝山湾丰和苑6套、李家庵1套、筒子楼升平路23号1套、沧怡路项目2套、火车北站二期3套、火车北站项目3套、保利中央公园4套、新奥国际1套。

配租范围

本次配租面向李沧区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

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租金标准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届时市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为准。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

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登记时间

《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通知书》中注明的退役士兵及优抚对象家庭登记时间:6月 8日上午(9:00-11:00)。

普通家庭登记时间:6月8日至6月1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8日(下午1:30-4:00)世园、九水街道办事处。

6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兴华路街道办事处。

6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兴城路街道办事处。

6月11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沧口街道办事处。

6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振华路街道办事处。

6月16日(上午9:00-11:00)湘潭路街道办事处,下午1:30-4:00)楼山街道办事处。

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李村街道办事处。

6月18日(上午9:00-11:00)浮山路街道办事处,(下午1:30-4:00)虎山路街道办事处。

登记地点:李沧区兴山路87号四楼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84610097。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我要评论↓

返回新闻网房产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