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户口跟父母一起,我是非农户口,父母是农业户口,但是我已经结婚生子,孩子户口也跟我父母在一起,本人名下无房产,可否可申请廉租房?”近日,一位即墨区市民咨询说。

“我户口跟父母一起,我是非农户口,父母是农业户口,但是我已经结婚生子,孩子户口也跟我父母在一起,本人名下无房产,可否可申请廉租房?”近日,一位即墨区市民咨询说。

6月19日,记者获悉,经了解即墨区住宅发展保障服务中心,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户为单位,咨询人已婚生子,申请公租房应以其现在家庭(夫妻双方+孩子)为一个家庭单位申请。

具体申请程序及条件如下:按照《即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即政发[2015]52号)的规定, 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按照现行政策,即墨区城镇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我市常住户口,且至少一人为城镇居民(非农业),并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58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平房)家庭,核算住房面积时按用地面积计算。

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合并计算原住房面积。申请公租房按照户籍地归属原则,即到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有关部门进行申请,镇街会受理并告知须准备的相关材料。

来源:半岛网 记者:李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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