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款所购房屋与自身户籍地不一致,如何提取公积金,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详细解答。

全款所购房屋与自身户籍地不一致,如何提取公积金,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详细解答。

据介绍,职工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地与职工或其配偶户籍地不一致的,应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其中之一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除应提供本人及配偶户籍凭证原件、婚姻关系凭证原件外,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农、中、建、交、光大、青岛任一银行Ι类卡。提取额度为: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以上提取业务办理,可本人携带材料到就近公积金管理处办理。

来源:半岛网 记者:于红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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