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家住李沧区重庆中路631号蓝山湾蓝寓的市民刘女士打来热线,说她居住的小区今年第一年供暖,但是被通知每平方米需要缴纳47元的供暖费,这让她无法承受。

近日,家住李沧区重庆中路631号蓝山湾蓝寓的市民刘女士打来热线,说她居住的小区今年第一年供暖,但是被通知每平方米需要缴纳47元的供暖费,这让她无法承受。我们都知道,岛城居民类采暖用热价格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0.4元。那么,这个小区的供热费为何这么贵呢?

据了解,蓝山湾蓝寓小区属于商用性质,户型大多为LOFT,刘女士这套房子建筑面积为38.41㎡,层高4.7m,为去年年底交的房。眼看今年的供暖季就要到了,她便去询问开发商供暖事宜,结果大吃一惊。

面对如此高的供热价格,刘女士和其他业主一下傻了眼。

记者看到,购房合同中写道:园区采用集中供暖方式,由供热专营单位集中供热。电梯上张贴了一张由物业出具的供暖事宜通知,写道因蓝山湾蓝寓属于商业用地无法接入市政供暖,该项目采用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新能源集中供热,公寓的供热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24点至次年4月5日,共141天,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47元/㎡。

现场,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山东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7]1684号文件落实情节供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上面写道“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由供用热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区域清洁供暖价格。”刘女士说,47元的价格只是由泰能天然气公司和开发商来签订的合同,没有征求过业主的意见,业主作为热能的使用方,应该参与价格协商。记者随后和刘女士一起,找到了开发商。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此事做出了答复。

该工作人员表示,清洁能源供热现在还没有纳入政府的定价目录内,每个商业项目业态都不一样,只能通过市场化运作,由双方协商定价。

购房合同中,只写明园区采用集中供暖方式,由供热专营单位集中供热,这样模糊的字眼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作为开发商,对这种价格相差较大的因素,应当在销售时予以说明,或者在合同中写明,广大市民也要睁大眼睛,不要被文字游戏所迷惑。同时,我们蓝睛热线也接到过多次关于商用住宅的投诉,虽然在购买时价格会很低,但是在后面也会伴随着水、电价格高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也建议大家,您在今后面临类似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做出谨慎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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