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已完成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25日期间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资格和条件的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又一批住房补贴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啦,一共8382人,赶紧来看看有你不——
青岛已完成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25日期间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资格和条件的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服务电话:市南区68896026、市北区58771882、李沧区87896069、崂山区88899133、西海岸新区85166613、城阳区58659763、即墨区88552152、胶州市82206557、平度市88333928、莱西市66035782、高新区68686082、前湾保税港区86768066
监督电话:0532—66711723
这一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共8382人,文章篇幅有限,以上仅展示部分,大家想查看完整的名单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
补贴标准
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
❷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
❸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❹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❺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申请范围
★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以下这些情况不能申请
申请人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申报条件
❶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❷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
❸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关于首次在青就业创业时间界定
申请人享受住房补贴时,涉及首次在青就业的时间,是指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记录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涉及首次在青创业的时间,是指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
关于上学期间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界定
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在职期间提高学历的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除在职期间提高学历的人员外,在用人单位有过就业状态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可享受住房补贴,但须对是否在职提高学历情况作出信用承诺。其中,对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的,需线下进行核实。
关于与其他安居保障类人才政策享受补贴界定
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安居保障类优惠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住房补贴。已享受住房补贴的,在申领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已享受安家费的,在申领博士后安家补贴、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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