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9月27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糖集团”)挂牌青岛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联商厦”)18.20%股权信息。
2021年9月27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糖集团”)挂牌青岛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联商厦”)18.20%股权信息。这次的转让底价已由3706.95万元一步步降至1050万元,降幅达71.7%。
据悉,青岛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青岛家佳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32%;青岛家佳源(城阳)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持股21.24%;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20%;青岛市弘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龙津服装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64%;温州大宇制衣有限公司、厦门奋发(FUN)企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市支行、福建永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0.33%。
青岛华联商厦成立于1991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366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孙晓明,经营范围包括:快餐店、图书报刊、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等。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华联商厦是青岛市第一座万米商厦。
(拆除前实景照片,来源于网络)
商厦总面积2万平方米,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及其他服务功能于一体。根据青岛湾广场项目工作安排,华联商厦所处地块将进行土地整理,青岛华联商厦已于2021年5月22日正式闭店,并于8月3日上午,开始拆除工作。
近几年,随着高端商业的不断扩容,传统百货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老牌商业的洗牌进一步加速,华联商厦亏损较为严重,近年来几乎是靠着来往游客多的优势生存着。
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青岛华联商厦实现营业收入6179.8万元,净利润亏损约884.63万元。2021年初至6月30日,青岛华联商厦实现营业收入1572.68万元,其中净利润亏损约2054.0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青岛华联商厦资产总计5681.81万元,负债总计13411.7万元,所有者权益-7729.89万元。
锐理君注意到,去年,“抽身”意图坚决的中糖集团曾以底价3706.95万元挂牌青岛华联商厦,后逐步降至3336.255万元、2224.17万元、1853.48万元、1482.78万元、1112.09万元,再到如今的1050万元,转让底价降幅高达71.7%,这次能如愿吗?
(地图位置示意)
根据市南规划,未来的青岛湾广场项目将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与火车站、地铁站点及周边形成相互联通,火车站前滨海广场“出站即观海”的观景效果,提升火车站周边区域城市品质,突出青岛湾欧陆风情,拟打造集商务、商业、旅游、文化、交通、住宿、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建设滨海新地标,拓展西部新空间。
近日,青岛市商务局局长李苏满做客“民生在线”时透露,华联商厦搬迁后,将与金地集团合作,拟选址浮山后滁州路和劲松三路交汇处,名称尚未确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以最终批复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1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6)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7)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的同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3)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5)本方同意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3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6)若因本方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本方同意转让方将有权决定是否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如转让方决定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本方已支付的款项用于支付北交所及相关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后,剩余款项在扣除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保证金的金额作为转让方补偿金后无息退回给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