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2日讯 近期气温骤降,深秋寒意渐浓。为做好今冬采暖季供热保障工作,实现安全、准时、达标供热,青岛目前已进入采暖期全面备战状态,各供热单位供热收费有序开展,充水试压工作接近尾声。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

在此,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温馨提示:2021-2022采暖期停止用热、恢复用热申请的受理工作将于10月16日(本周六)截止,如还有市民朋友需要在今冬停热或者恢复用热的,请尽快与所属供热单位联系办理。

友情链接:

(一)市区主要供热单位服务热线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96556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96559

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5821724

青岛金湖热力有限公司:85810404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鲁青供热分公司:83778177

青岛中节能建筑能源有限公司:58012777

青岛市东亿实业总公司(东亿热力):88903112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66796679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有限公司:85112319

即墨热电厂:88550848

(二)全市供热行业监督电话

市城市管理局:12319

崂山区城市管理局:88997833

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87860127

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86160162

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658370

高新区建设部:66966980

蓝谷建设分局:67723107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12319(胶州当地拨打)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88319669

莱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19(莱西当地拨打)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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