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山东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909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3463套。

《通知》公布的2022年山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和城镇棚户区改造等计划任务,全省计划发放租赁补贴(含公租房和保租房)45855户(含青岛市),计划新开工公租房1000套,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909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3463套。

其中,计划发放租赁补贴(含公租房和保租房)方面,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排在前三,分别为13000户,11000户,10723户。全省计划公租房新开工1000套,均在青岛。

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青岛市、济南市、威海市排在前三,以济南、青岛为主。青岛市2022年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45000套,济南市则为40022套,威海市则计划开工2472套。此外,计划在2022年基本建成的3463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均在青岛市。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为了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也是坚持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就提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2021年全国多地公布的“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规划中都提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明确,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山东2021年11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山东根据各市城区人口总数和住房需求等因素,将16设区市分为三类,有不同的发展方式和实现路径。

一是济南、青岛2个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以实物保障为主、租赁补贴并重,多点布局带动全域,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实现职住平衡。

二是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聊城等9个城区人口总数超过100万的城市,统筹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结合资源禀赋和需求,合理用好相关土地支持政策,盘活存量资源,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是德州、滨州、东营、日照、菏泽等5个城市,以租赁补贴为主,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此前征集意见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22号文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试行)》,“十四五”期间,结合城市发展实际,济南将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盘活政府闲置住房等方式,力争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0.5万套(间),占“十四五”期间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十四五”末,青岛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达到21万套(间),占“十四五”期间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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