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孙靖处长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就市民有关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的疑问进行了一一回复

    新闻网讯 “青岛湾老城区已成立指挥部统筹改造”“上王埠村安置房年底回迁”“拆迁补偿款不得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昨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孙靖处长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就市民有关房地产开发管理方面的疑问进行了一一回复。

青岛湾老城区、广饶路两侧危旧房迎改造 拆迁补偿款不得低于周边市场价

    危旧房改造依然是最热门话题。宁阳路12号大杂院地处青岛湾老城区改造范围内,目前青岛市政府已成立市指挥部统筹该区域的改造工作,市南区政府已对宁阳路12号及周边房屋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将按照房屋分布情况、危旧程度、居民改造意愿情况编制房屋征收计划,分批启动房屋征收工作,具体征收启动时间尚未确定。

广饶路两侧遍布旧楼

    一位网友询问延安路43号今年能否进行房屋预征收公示,孙靖表示这里已列入广饶路两侧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规划方案优化和招商工作,下一步将征求居民意愿,按照居民意愿,分期启动片区内危旧房居民征收工作。

    同样位于市北区的吴淞路34号是解放前日本占领青岛时的老房子,已经纳入市北区棚户区整体改造计划,将结合居民对于改造的诉求和片区房屋的现状,组织规划论证和招商工作,并落实资金、房源等关键性问题。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市北区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八大湖改造停工引来拆迁户质疑,据介绍,该项目规划已通过审批,深基坑工程已完成支护,开发单位正在办理土地及后续相关手续,待办理完成后将复工建设。李沧区的上王埠村安置房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与室外管线配套工作,预计今年12月底可回迁。

    至于回迁户们关注的拆迁补偿款问题,孙靖回复道,房屋征收补偿价格是由居民选定的、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技术规范评估确定。补偿价格一般采取市场比较法,结合区域、楼层和朝向等因素确定,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房屋也有保修期 工程质量被投诉三次以上将停工检查

    关于房屋保修期的话题也是老生常谈了。花费大半辈子积蓄买下的房子,万一出了问题,找谁说理去?孙靖拿出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具体的保修时间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总之,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为有效解决住宅工程保修期内质量投诉事项,青岛市城乡建设委每月对质量投诉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对于因施工质量原因,在同一工程中连续发生3起或3起以上投诉的,开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停工检查,取消开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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