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下午2点,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王有才副主任就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热情回答了网民提出的“人才公寓配建”“公租房进展”等问题。

    青岛新闻网房产8月12日讯  昨日下午,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王有才副主任做客网络问政,就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热情回答了网民提出的“青岛在建的人才公寓”“金华路公租房进展”等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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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谈一开始,王有才介绍说,截至目前,青岛市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6.3万套,让广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7年青岛市进一步加大了货币补贴保障力度,将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计划通过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6000套(户)。截至7月底,青岛市已完成住房保障5493套(户),占目标任务的91.6%。

    人才公寓的配建一直是来青工作的年轻人最为关注的问题。有网友咨询:今年青岛市到底有没有配建人才公寓呢?王有才回复说:2017年,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为新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目前实际已开工建设了约49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市北区昌化路项目、黄岛区惠康医院项目、城阳区磊鑫河畔阳光项目等。

   另外,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海晶化工项目崂山区午山馨园项目等项目也正在加紧建设,高新区紫荆阁也配建有人才公寓,项目目前已主体封顶。具体房源信息可向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区(市)人才公寓建设部门咨询。但目前,青岛市在建人才公寓项目中暂无具备销售条件的项目。下一步青岛市将加快推进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抓紧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动项目尽快实现分配入住,请届时予以关注。

    金华路公租房最新的进展也是许多网友热议的焦点。王有才表示,金华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计划于下半年启动配租工作,具体配租时间以区住房保障部门发布的配租公告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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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咨询:如果本人城阳区上班缴纳保险,是否可以申请市北区或者崂山区的人才公寓么?

 王有才解答说,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青岛市市级财政投资筹集的人才公寓,“重点面向办公地址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区(市)、功能区筹集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区(市)、功能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其他区市引进人才进行分配。

 按照上述规定,引进人才原则上应申请购买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区市的人才公寓;市北区或者崂山区人才公寓项目如有剩余房源面向全市公开销售,其他区市的引进人才也可申请购买。

     那么,人才公寓的销售价格如何界定呢?王有才介绍说,按照相关规定,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确定;租赁型人才公寓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青岛市人才公寓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后,方可进行配租配售。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建人才公寓项目能按期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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