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青岛日报刊登了一则《土地合作开发招商公告》,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即墨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即墨的181.8亩住宅地块发布招商合作公告,将确定1家单位合作进行整个地块的开发建设。

    青岛新闻网房产10月16日讯  今日,青岛日报刊登了一则《土地合作开发招商公告》,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即墨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即墨的181.8亩住宅地块发布招商合作公告,将确定1家单位合作进行整个地块的开发建设。

    根据公告,地块位于即墨经济开发区鹤山路以北、翠屏路以南、龙山路以东、壮武路以西范围内。该地块曾于今年4月19日发布过招商公告,此次公告相比第一次明显的变化是地块容积率由1.5提高至≤2.3,招商条件明显增加。

招商文件下载及报名:2018年10月16日9:00至2018年11月4日16:00。

项目共分A、B两个地块:A地块为山东省鑫诚恒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置换青岛韵浩置业有限公司用地共30.2亩,用地面积20143.9平方米。B地块为即墨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用地共151.6亩,用地面积101070.2平方米。

    A、B地块土地性质均为住宅用地,社区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A、B地块规划容积率≤2.3(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复的规划方案为准)。

    招商内容:

1、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由中选合作竞争人自筹。中选合作方需确保完成招商方13亿元的固定合作收益,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自行承担(土地增值税由受益方承担)。

2、中选投资竞争人须在签订协议后3个月内至少落户一家总部经济企业,落户的总部企业为央企直属企业性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第一年为地方政府创造税收不低于2500万元,四年内累计为地方创造税收1亿元以上。

3、中选投资竞争人须为招商人无偿配建300套公寓(36000平米,用于甲方人才引进),配建12班幼儿园、按规定配建办公、商业及物业用房。

4、投资竞争人必须在2018年11月6日8:30时至10:30时缴纳2.3亿元竞争保证金,竞争人中选后,3000万元为投资竞争人纳税承诺保证金,投资竞争人中选后落户总部企业四年内的税收达到1亿元以上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选投资竞争人。2亿转为中选成交价款。招商方确保项目中选后一个月内中选单位进场开展施工前期工作,确保两个月内完成双方认可方案的审批,如超过两个月未完成双方认可方案的审批,则无条件退还中选人缴纳的2.3亿元竞争保证金。

5、中选投资竞争人须在招商评审会议结束后10日内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协议后15日内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投资竞争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资竞争人资格、资质要求。

    2、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资竞争人或其控股公司须具有开发过18万平及以上单个住宅社区业绩,须取得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合格证(同名称、同一个住宅小区,土地证相连的住宅社区也可认定为单个住宅社区);

4、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竞争人通过资格审查,则合格的竞争人需继续报价竞争,所有合格的竞争人授权代表自愿举牌报价(首轮报价不得低于上述13亿固定合作收益),每次举牌报价增加不低于1万元及其整数倍,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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