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提升工作。
青岛新闻网房产8月18日讯(记者 于灏源)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提升工作。
根据方案,实施步骤将分为提升动员阶段(2020年9月)、提升推进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2月)、提升巩固阶段(2022年1月-2022年8月)三个阶段。
《青岛市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我市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开展以来,工程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专项治理责任,各建筑业企业积极研讨防治渗漏、开裂精细化施工创新做法,营造良好活动氛围。2019年攻坚战的启动,进一步推动“两大行动”深入开展,助力治理目标顺利完成。为巩固我市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主体质量管理意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提升工作(以下简称“两大行动提升”),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9〕9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责任落实,在总结“两大行动”先进经验、巩固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由全面开展阶段,转入全面提升阶段,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二、提升工作目标
通过“四个强化”,全面巩固我市住宅工程渗漏、开裂专项治理两大行动攻坚成果,采取“九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两大行动在两年内达到全面提升。到2022年,全市新建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明显减少,新建住宅工程渗漏、开裂防治覆盖率达100%;全市住宅工程渗漏、开裂常见问题治愈率达80%。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业主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提升工作内容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执行质量安全手册
1.提升责任主体质量管理意识。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首要责任和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坚持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加强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将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2.提升质量管理标准化意识。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贯彻执行《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质量篇),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为重点,按照“施工质量样板化、技术交底可查化、操作过程规范化”,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和标准化评价体系,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强化质量过程管控,全面落实创新做法应用
3.提高渗漏开裂预控手段。通过开展“两大行动”优秀创新做法评选,将评选出的6大类36项住宅工程防治渗漏、开裂精细化施工创新做法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制作图文集,免费发放给全市建筑业企业,建立多渠道资源共享。同时确保各责任主体全面掌握并结合实际将创新做法应用到实体中,确保落地落实,使住宅工程中的渗漏开裂问题提前得到预控。对创新做法应用流于形式、治理成效不明显、导致工程质量出现明显缺陷的责任主体,采取信用考核扣分、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惩戒措施。
4.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全市在建住宅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防治渗漏、开裂精细化施工创新做法,所有在建住宅工程的施工方案中应明确采用的具体创新做法。施工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应积极开展技能培训,确保一线劳务人员掌握创新做法具体要求。各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要在监督交底过程中将防治渗漏、开裂精细化施工创新做法进行全面交底,并通过日常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跟踪监督,确保创新做法真正运用到项目中。
5.加大质量问题技术帮扶。组织专题小组编写《住宅工程渗漏开裂分析与维修做法实例》,将渗漏、开裂产生的原因及维修做法进行分析,提出实用性和针对性较强的维修技术建议,为住宅工程渗漏、开裂的防治与维修提供技术支持。
(三)强化质量信息公开,鼓励引导开展业主开放活动
6.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建办字[2020]64号)文件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我市新竣工验收住宅工程(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进行相关信息公开的项目)将实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通过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强化各方责任,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提升我市住宅工程品质。
7.提升住宅质量透明度。鼓励引导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住宅工程交付前业主开放活动,将住宅交付阶段的信息沟通不畅、业主反映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前解决,营造建设单位和业主之间沟通顺畅的交付环境,进一步前置落实过程质量控制,切实提升购房业主满意度。
(四)强化工程质量评价制度,探索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8.探索推行观感质量评价。探索推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观感质量量化评价公示制度,完善住宅工程质量评价模式,有效引导各责任主体持续提供满足我市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住宅工程产品。
9.探索推行质量风险管控。探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健全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体系,有效解决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中维修验收、损失赔偿等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住宅工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一)提升动员阶段(2020年9月)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内“两大行动提升”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治理提升工作,并将“两大行动提升”相关精神和文件要求传达到本辖区内的每个企业、每个住宅项目,督促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两大行动提升”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两大行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两大行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提升推进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2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全面组织实施“两大行动提升”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查找薄弱环节,编制专项治理技术方案,细化治理提升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实现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高。
(三)提升巩固阶段(2022年1月-2022年8月)
全面总结前期“两大行动提升”工作,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引导全市“两大行动提升”走向深入,带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成立“两大行动提升”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两大行动提升”的组织领导和总体调度,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将重点检查和常规检查相结合,推动“两大行动提升”逐步转化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确保“两大行动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两大行动提升”的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每半年向市“两大行动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报告“两大行动提升”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及工作建议等内容。
(三)积极引导,加大舆论宣传。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对“两大行动提升”工作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用客观情况,准确的信息向社会传递行业正能量,营造有利于提升行动落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