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10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立新做客“在线问政”,就土地管理、矿产管理、房产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测绘管理等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新闻网讯 12月10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立新做客“在线问政”,就青岛市土地管理、矿产管理、房产管理、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测绘管理等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重点回答了“目前青岛新房市场现状”、“保障房申购”、“土地拍卖”等网友最关注的热点问题。

陈立新做客“在线问政”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陈立新做客“在线问政”

    新房去化速度加快 市民可登陆“网上房地产”自行查询

    在访谈中,一些预备购置新房的刚需表示对房地产市场行情不甚了解,对购房产生一定阻碍和影响,对此陈立新局长在访谈中表示,随着各方楼市利好政策的相继出台,青岛楼市也日渐回暖:从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来看,今年8、9月份我市全面放开住房限购政策以后,市场成交明显回升。在我市出台促进市场发展综合性意见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信贷优惠政策的作用下,房地产销售形势持续向好,去库存化速度有所加快。

    与此同时,陈局还向购房者提供了网络公共平台,帮助广大购房网友了解楼市行情、各楼盘等信息,网站每日自动统计并实时发布全市房屋成交信息,为市民选房提供参考。目前“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进行了优化升级,设置了多种楼盘查询方式,市民可根据购房意向,按条件设置自主进行查询。同时,网站也公开展示各在售楼盘项目的具体信息,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信息、每套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成交及可售状态等,购房网友可自行查询。

保障房统一申请 新增家庭纳入公租房申请范围

    2014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于12月10日至14日进行申购登记公示阶段,青岛17个保障房项目4841套房源共吸引了7106户家庭登记。

    据了解,今年的保障房申请仍然按照分类申请方式进行,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规定,自8月1日将目前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对实行统一申请模式后新增的低收入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其中,申请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明年起土地供应实施网上交易 基本农田不可私占

    对于土地规划、土地交易等方面,不少网友也提出了相关政策疑问,其中土地上市交易是否公平、公正是广大网友尤为关心的问题,对此陈立新局张表示:

    根据山东省政府要求,全省将于明年1月1日起对土地供应实行网上交易,我市也将如期进行网上土地交易。目前,前期网络系统技术操作及土地交易规范等工作已完成,现已进入系统调试阶段。 网上土地交易系统的开通将最大限度的保障土地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杜绝影响公平交易因素的发生。

    而在农村基本农田方面,陈立新局长也做了相应解答:在日常土地行政管理中,将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批复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进行管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为基本农田的,按照基本农田管理并依此作为管控的依据。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只有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国家和省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建设占用。

    【热点问题】

    问题一:如何可以办理住宅房屋分割申请登记?

    陈立新局长:住宅房屋分割申请登记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 申请分割的房屋未列入在登记机构备案的征收范围;2、 申请分割的房屋是非成套住房;3、 分割后各部分建筑面积不低于人均住房保面积标准,能够独立使用,且不改变或者破坏原结构间。

    问题二:限价房未办理产权证,是否可继承?

    陈立新局长:根据我市相关规定,限价商品住房在限制上市交易年限范围内,因继承等原因可以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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