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我市计划启动1.5万户棚户区改造,目前总体进展顺利,已全部完成项目调查摸底工作,部分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审批、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等工作。

【青岛新闻网房产讯】5月15日,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孙靖处长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回答网民的提问。网谈中,参与网友对棚户区改造表现了极高的关注,孙靖也就网友提及的棚改片区进展进行了详细解答,新闻网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青岛,棚改,北岛组团

据悉,今年我市计划启动1.5万户棚户区改造,其中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启动5000户(市南区1000户、市北区3600户、李沧区600户),其他区市城中村改造10000户(崂山区500户、城阳区1500户、黄岛区1000户、即墨市3200户、胶州市400户、平度市2800户、莱西市600户)。各区市在实施改造过程中采取多个项目同时推进的方式,具体项目是根据居民同意率和房屋征收实际情况实施。目前总体进展顺利,已全部完成项目调查摸底工作,部分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审批、进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等工作。

对于网友问及的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启动户数与三区户数总和不符的问题,孙靖表示,主城区危旧房改造中的各区数据为计划启动数,是根据计划启动项目涉及居民户数的合计,年度任务为启动改造5000户。

市南区

北京路、河南路周边棚户区房屋在我市青岛湾老城区改造范围内,属于市南区改造区域。目前,市南区政府正按照“先危后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政府提供条件,居民自主选择”和“成熟一片,启动一片”的方式,以独立楼(院)为房屋征收基本单位,加快实施对该区域内棚户区的征收改造工作,解决困难群众居住问题。若居民征收意愿较为统一,房屋产权较为清晰,对目前全市统一的征收补偿政策基本接受,可通过社区、街道等向区政府反映,区政府按上述原则视情况适时启动征收工作。

黄台路周边老房子属贮水山路片区改造范围,已纳入棚户区整体改造计划。按照“先危后旧,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排定计划,结合居民对于改造的诉求和片区房屋的现状,组织项目的规划论证,落实资金、房源筹措等关键性问题。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下一步将尽快列入年度征收计划,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宁阳路12号已列入2015年市南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推进范围,目前正在办理征收项目审批要件,筹措征收资金,落实安置房源。待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将根据居民改造意愿情况,适时启动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异地房屋安置两种,补偿标准按照《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大湖安置房项目经落实,该项目安置房建设单位为青岛锦绣前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南区政府购买其新建房屋用于居民安置。由于土地手续及周边楼房裂缝影响等原因,导致安置房建设滞后。目前,市南区政府正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尽快办理安置房相关手续,以推进安置房复工建设。同时市南区政府将继续敦促建设单位与裂缝楼的居民协商补偿事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四川路幸福楼安置房北岛组团项目已于今年3月份开工,目前正在进行桩基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工作。

市北区

广饶路西侧筒子楼已列入市北区2015年改造计划,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待手续完善后,根据居民意愿,尽快启动片区内危旧房征收工作。主要包括广饶路99号、延安路31号周边筒子楼,具体范围以公告为准。咨询电话:85801084

吴淞路34号属上海路-德平路片区改造范围,片区内风貌保护建筑较多,房屋现状质量较差,已列入市北区2015年棚改计划。目前,已完成片区划分,并成立了居民监督委员会,下一步将统筹协调好资金、房源等有关前期工作,根据居民意愿,分期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热点问题】

问:现在如何防范开发商盖了一半楼就跑路的情况?听说市北、李沧都出现了这样的项目,政府怎么保证老百姓的利益?

答:我市自2010年3月实行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购房人所缴纳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监管专用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预售资金。预售资金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分阶段拨付,直到项目完成房地产初始登后,方可解除监管,有效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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