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有才就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工作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青岛新闻网房产5月9日讯(记者 王国平) 昨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有才做客网络问政,就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工作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一、今年的人才公寓都有哪些项目可以申请?

王有才答复:市北区有四流南路66号市北区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在建;崂山区目前有午山馨园项目、株洲路人才公寓项目、青岛地铁华润地铁上盖项目等人才公寓项目在建;城阳区现有磊鑫河畔阳光(400余套)、南车人才公寓、水清花都人才公寓、碧桂园项目人才公寓(900余套)等项目在建;青西新区现有信达人才公寓、中船重工海洋装备研究院人才公寓等人才公寓项目在建;高新区紫荆阁项目等在建。

这其中,市北区绍兴路66号人才公寓、万科未来城人才公寓项目(近300套)已基本达到分配条件,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编制分配方案,有望于近期发布公告。

二、人才公寓是否可以跨区申请?

王有才答复:按照规定人才公寓优先解决本辖区(市)引进的人才住房问题,如有剩余房源,其他区市的引进人才也可申请购买。

    据介绍,2018年,青岛市计划开工建设人才公寓100万平方米。按照人才公寓政策规定,人才公寓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后,由相关部门办理配租、配售手续。同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评分排序,并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方可公开选房,以确保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王有才答复:根据我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创新人才、投资创业人员和创客等人员供应。同时,对申请人员的人才层次、户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等条件也做了相应规定。具体标准可参阅相关文件,有意申请的人员也可向市、区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四、公租房能否先租后买?

    王有才答复: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由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但由于主城区范围内土地资源稀缺,可供配租的公租房房源紧张,为最大程度发挥已建成房源的循环保障效应,目前市政府尚无公租房出售计划。 

据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已连续十二年将其纳入市政府市办实事,截至目前,青岛市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7.5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8年,青岛计划继续扩大货币补贴范围,将市内六区租赁补贴的收入标准调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10元;通过实物保障和新增货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7000套(户),其中实物保障4000套,新增租赁补贴3000户,进一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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