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9月20日信息显示,青岛金玉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29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

近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9月20日信息显示,青岛金玉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29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为51%,新进1家投资方持股比例为49%。

信息披露日期为2019年9月19日-2019年11月19日。

据悉,青岛金玉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体育场所管理,房屋租赁等,由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据CRIC系统显示,该公司运营地块为金隅于2018年5月28日以总价16.48亿拿下的即墨创智新区4宗商住地,总占地面积18.98万㎡,合计约285亩,规划建面30.36万㎡,折合楼板价5429元/㎡。

2019年7月31日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资产总计20.91亿元,负债总计20.84亿元,所有者权益700.93万元,营业收入0,净利润-164.85万元。

此前2018年11月20日,青岛金玉创置也曾发布增资公告,将增资75%,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3900万,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有25%股权,征集3家投资方,单个新股东持股比例各25%,合计75%,彼时披露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2019年1月16日。

此外,根据青岛金玉创置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2月28日青岛金玉创置涉及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及利息金额共计19.29亿元,其中原股东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9.89亿元,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亿元。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青岛金玉创置再次向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本金为1.1亿元,按照年利率8%标准计息。

投资方要求:

1、意向投资方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投资方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以营业执照为准); 

4、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任何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5、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 

6、意向投资方不得为联合投资体; 

7、意向投资主体与实际交割主体应保持一致。

我要评论↓

返回新闻网房产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