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注意注意注意!崂山区午山馨苑748套房,明天(12月20日)开始登记啦!截自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申请,怎么登记,要什么条件想申请的朋友赶紧来了解房源情况。
注意注意注意!崂山区午山馨苑748套房,明天(12月20日)开始登记啦!截自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怎么申请,怎么登记,要什么条件想申请的朋友赶紧来了解房源情况。
午山馨苑公租房(人才公寓)项目位于辽阳东路260号,房源性质为租赁型住房。本次配租房源22号楼部分房源、23、24、27、28号四幢高层共748套,均为套一户型,单套建筑面积约35-65㎡不等,户型以现场公示为准。
租金标准
午山馨苑公租房(人才公寓)的租赁价格为每月每平米12.85元(按市场租金的50%计算)。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配租资格
单位范围
参加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租的单位为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实际经营地均在崂山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市属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不参与此次配租。
人才范围
参加公租房(人才公寓)配租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在崂山区实际工作;
②申请人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崂山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③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含配偶、未婚子女,下同)在青岛市六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无住房,且未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未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补助、住房(租房)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已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且未领满36个月的,可按照补贴剩余月数申请相应租期的公租房(人才公寓);
④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区内缴纳社会保险(附件2中人才层次前三层次人才除外);
⑤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资格,或来崂山区投资创业一次性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区员工10人以上;
⑥夫妻双方均符合配租条件的,只能申请一套住房。
申请材料
企业提交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完税证明;
③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
④企业内部公示情况(含照片、公示表等);
⑤公租房(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单位)。
申请人提交材料
①《崂山区公租房(人才公寓)项目申请表》;
②已婚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单身声明或未婚声明;
③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④无青岛市常住户口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崂山区范围内居住登记情况证明;
⑤公租房(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
⑥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技术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⑦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⑧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附件2中人才层次前三层次人才除外,但需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⑨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业绩、获奖及能力表现材料;
⑩参加申请的企业人才需提供申请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等凭证;
⑪来区投资创业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缴纳税证明等或聘用本区员工10人以上人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⑫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中要求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登记指南
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自2019年12月20日00:00起至2020年2月19日24:00时止。
申请平台
崂山区公租房(人才公寓)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115.159.111.96:8011
提交说明
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证明、企业办理专员联络人身份证等各类原件扫描件,由区公租房(人才公寓)分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个人提交申请:通过上述审核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上传本人各类申请材料(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用人单位在核实申请人申报信息无误后,将申请人上述信息以及单位汇总的申请人在崂山区实际工作地址信息一并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个人信息上传申报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24:00时止,逾期未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最后再提醒两点
①本次申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个人申请不予受理。符合公租房(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②各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