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25日万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六部门发文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

一、六部门发“住房租赁新政”!

12月25日万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六部门发文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

六个重要政府部门联合颁发重磅新政,威力可想而知,复利姐看了细则,感到如今政府对租赁市场的管控力度明显加大:房源、价格、备案等等,都有涉及。

租房市场即将迎来巨变!你准备好了吗?

6个具体细则我们来看看:(如红框所示)

复利姐认为,最值得关注的有几点,划重点喽!

1、商业办公和厂房,都能改成住房出租!

这是第三点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制定 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 依法依规改造为 租赁住房的政策 。

资料图/旧厂房改建

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装修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

一个最直接的影响:未来可供出租的住房,将显著增加。

当市场中租房容量上升了,房租下降,是很自然的市场经济规律。

2、 控制房屋租赁行业“杠杆率”,租金贷收入占比不得超过30%!

这项细则主要针对住房租赁企业。

也就是大家熟知的,比如说长租公寓,搞了很多“租金贷”产品,消费者租个房子,可以分期支付房租,一不小心就被“贷款”了,带到坑里去了。

文件要求租赁企业在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超过比例的应当于2022年底前调整到位。

为什么不能超过30%呢?这是为了防止住房租赁企业形成资金池、加杠杆,还要求加强贷后管理,严格审查贷款用途等。

3、政府对租赁行业的管控能力,将全面提升。

《文件》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其他租赁需求旺盛的城市应当于 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4、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5、严管房源信息发布。

同一机构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网络信息平台仅可发布一次,已成交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各种渠道上撤销。

6、住房租赁合同,也需要网签。

对,如今不仅是买房子,租房子也要联网,实现住房租赁合同即时网签备案。

7、明确规定——不得吃差价,续约不收费。

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住房出租差价,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和出租人续约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除冲抵合同约定的费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

二、总结:租房客的美好时代要来了?

在传统的租赁关系里,租房子的消费者,似乎天然处于弱势,在实际交易中,房产中介吃差价、超额收取佣金、克扣押金等现象比较普遍。

综合来看,今天这六部分联合发布的文件,应该是今年来最重磅的租房市场新政了。

针对的是租房市场上各环节的主体,包括 房东、长租公寓、房产中介 ,都有加强版的监管。

一方面是租房市场容量大了,一方面是行政强力干预,房东们也不敢乱来涨价、加杠杆。

此外,除了这些主体,那些二房东、三房东是该管管了。

展望春节过后,房租价格也可以逐步稳定下来,对租房一族来说,绝度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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