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将即墨区禹洲长江一路住宅及商业配套项目(禹洲朗廷府)参建单位公示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企业的通知》。

10月25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将即墨区禹洲长江一路住宅及商业配套项目(禹洲朗廷府)参建单位公示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企业的通知》。

通知中称,2021年10月14日,青岛市即墨区禹洲长江一路住宅及商业配套项目(禹洲朗廷府)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鲁建发﹝2020﹞3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督办青岛市即墨区禹洲长江一路住宅及商业配套项目(禹洲朗廷府)“10.14”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现将对该项目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将该起事故直接涉及的参建单位公示为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企业,具体信息如下:

建设单位: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彬煌,项目负责人张志贤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中建国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啸,项目负责人刘家富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洪波,总监理工程师贾宗伦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事故调查结案处罚执行完毕时自动结束。公示期间,全市政府投资和国有主导投资项目应谨慎委托建设任务,政府土地出让应慎重选择;各级住建部门要将其作为施工安全生产重点对象加强监管。

二、对青岛禹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建国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即墨区禹洲长江一路住宅及商业配套项目(禹洲朗廷府)全面停工整顿,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自查不达标不得施工,自查报告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三、由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事故参建单位提交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资料,统一向行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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