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需要预约的业务类型:
(一)预购新建不动产的,可以按照约定申请预购不动产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备案的不动产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不动产预售合同中存在预告登记约定的,可不提交前款第4项材料。
(二)注意事项:
预购不动产预告登记由不动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共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