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青岛的整体房价到底是在上涨还是下跌?今年青岛将要建多少保障房?廉租房该如何申请?日前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陈立新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就房价走势、保障房建设、居民申请保障房、道路打通、房屋维修基金征收等方面网友关心的问题与市民进行在线交流。
调控有力 岛城房价稳中有降
有网友咨询当前房价的情况,陈立新副局长在现场予以了回答,他说:“2010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调控政策,我市按国家要求,实施了‘限贷’等措施;2011年1月底,我市按照国家要求出台了住房‘限购’等措施,3月底公布了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在一系列措施的综合作用下,我市新建住房价格进入2011年四季度后出现了松动迹象,调控效果开始显现。”
陈立新说,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1、2、3月,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分别为-0.2%、0%、-1.5%,环比增幅分别为-0.3%、-0.2%、-1.2%,房价整体呈稳中有降态势。
青岛连续六年将保障房列为“实事” 今年建2.3万套
稳定房价,除了限购限贷政策之外,青岛还在大力推动保障房建设。陈立新介绍,自2007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六年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市办实事之一,并从2008年开始,先后实施了两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我市已在33个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落实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房源23950套,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10980套,均超额完成任务目标。
2012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开工建设2.3万套,配租配售不少于9000套。房地产(房屋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国家、集体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重要财产,是不动产物权的主体内容。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大家对房地产权益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越来越多。
廉租房跟踪年审 严禁承租转借
有网友咨询廉租房是否可以永久租房居住,陈立新解释,根据我市廉租住房政策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动态管理,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家庭应退出所承租的廉租住房。我市每年在规定时间内重点对被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跟踪年审,并根据年审结果及时调整保障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继续租住,对不符合条件应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在廉租房居住期间,使用者还须注意一些情况,陈立新说目前我市廉租住房只租不售,严禁承租人转借、转租。
陈立新介绍,目前我市的市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标准为,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拆迁居民如符合规定条件,可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按规定程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轮候配租。
仔细区分保障房类型异同
目前市面上保障房分为几种类型,有网友搞不清经济适应房和限价商品房有什么异同,对此陈立新给出了官方解释。
他说,目前我市申请购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经适房申请打分结果可网上查询
有网友说自己曾在2011年9月拿到的经济适用房准予登记通知书,若改成打分以后,怎么才能知道打分成绩?对此,陈立新介绍,青岛国土资源局已于2012年1月6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规则),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现正在对广大市民对规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对规则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计分规则实施后,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购买通知书的申请人,若家庭情况无变更,不需要重新提交材料。申请人的得分情况将按规定在青岛市住房保障网、有关媒体和项目现场公示,届时申请人可以查看自己的得分情况 。
岛城“房屋维修基金”起步较晚
自3月起,青岛开始正式征收房屋维修基金,有网友咨询这个“维修基金”是怎样开始征收的,陈立新解释,房屋维修资金并非青岛的首创,他说:“截止到2011年底,除青岛以外的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都已陆续建立了完善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其他大中型城市也基本都建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从我省情况看,济南、烟台、莱芜、泰安、威海、济宁等所有地级市也都建立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的缴存比例并不是只有一种,陈立新介绍,根据2007年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交存规定,高层(带电梯)和多层(无电梯)的收缴比例不同,分为建安造价的5%和8%两种。据此《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交存标准: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8%交存;未配备电梯的房屋以及配备电梯且未设地下车库的底层房屋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交存。
按照规定计算,配备电梯的房屋的交存标准为133元/㎡、未配备电梯及配备电梯且未设地下车库的底层房屋的交存标准为51元/㎡。在今后的工作中,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将参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相关指标适时调整。
劲松七路打通程序上存在问题
自去年起,浮山后几条断头路打通的问题就让市民十分关注,其中劲松七路打通对于周边居民的出行将起到很大的作用,然而该路却迟迟未完工,有春光山色的网友询问到底是哪方面出现了问题。
“春光山色西侧道路即劲松七路(辽阳西路-合肥路段)道路打通项目定界测绘、土地权属地类确认等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已于2011年完成”,陈立新介绍了劲松七路的施工现状,同时他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释:青岛国土局需依据市北区政府和浮山后村确认的地上附着物情况与浮山后村签定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但地上附着物确认工作至今未完成。同时,被征收土地的浮山后村以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为由,对该项目土地的征收工作不予配合支持,虽然已协调浮山后村同意建设单位先行进场施工建设道路排水工程项目,但社区仍不同意土地征收。后经青岛国土局和市建委的沟通,浮山后村已同意先进行劲松七路东半幅的临时出行道路施工,预计5月上旬完成工程建设,可缓解小区道路出行问题。
天怡景园开发公司涉嫌犯罪 附近将新建住宅解决认购
此次在线咨询中,网友们问的最多的是天怡景园C区的处理问题,有网友问:“天怡景园C区一房两卖,先卖给了认购人,又安排给了拆迁户,典型的一女二嫁,如何保障认购人的权益?”
陈立新作出了回复,他说:“天怡景园C区项目,是由青岛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开发公司在未取得房屋销(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认购款,属违法销售。该公司挪用、挥霍认购款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刑拘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为保护认购人的利益,市政府要求住宅开发公司对违法售房予以妥善清退,住宅开发公司必须按约定向认购人退款并给予一定补偿。考虑到部分认购人购房的实际需求和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天怡景园C区项目附近选址新建住房,以解决部分认购人的住房困难。已办理房屋清退手续的,可申购新建住房。目前,在市政府多个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新建住房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请认购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