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西海岸新区12月29日召开座谈会,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对条例制定过程、内容细则、实施意义进行了全面解读。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西海岸新区12月29日召开座谈会,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对条例制定过程、内容细则、实施意义进行了全面解读。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新区成立了贯彻《条例》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用好、用活、用足、用实新区《条例》。下一步将抓住《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机遇,在投融资、国资国企、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领域先行先试,在功能区管理体制创新、用人机制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申创自由贸易港,当好全省改革创新的试验田,为全国提供更多新区经验。

就《条例》赋予新区的省级行政管理权限,新区相关部门将尽快制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服务事项清单,承接省市级赋权事项,找准《条例》、上级支持政策和新区实际的最佳契合点,用足用活《条例》的制度空间。

据悉,伴随着《条例》的实施,新区将加快建设“四大基地”和“七大中心”,率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全域产业优化升级。“四大基地”即循环经济、海洋经济、智能制造和信息技术基地,“七大中心”即中央活力区总部经济中心、实体经济总部中心、智慧医疗中心、绿色金融中心、体育产业运动中心、市民文化中心、生态休闲中心。

《条例》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全国范围内制定出台的第一个国家级新区条例,将形成推动新区全面发展的新动能,为新区更好地担当国家使命、辐射带动全省全市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支撑。(记者陆波通讯员韩丽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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