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你最看重的是什么?价格、地段、交通、周边配套设施?除了这些,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买房,你最看重的是什么?价格、地段、交通、周边配套设施?除了这些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户型。


就户型而言,变化通常是法规的更新,或者客户需求升级。而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原来一些看似很好或者很受欢迎的产品,可能因此遭受暴击。尤其新法律法规的出台更可能让一些神户型直接“废掉”!

全国性新规出台


今年出台的建筑规范中,对户型打击最大的当属将于10月1日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局部修订版)。该规范对户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建筑核心筒消防疏散方案的调整。

核心筒的布局,即安全楼梯、电梯和管井的如何摆放,影响到整个建筑的体型和平面布局,对户型起到决定性影响。一些以前看着很好的户型方案,都可能因消防不符合规范而不得不作废。

首当其冲的,是这种经典的两梯二户,这种户型过去常见于豪宅项目。比如上面这个户型,方正,动静分离,有独立电梯厅,带半私密阳台,可以说是不错的户型了。 

从标准层平面图看,这类户型的安全梯前室相当于室内空间的一部分。住户通过一个安全梯可以从正门进入室内,通过另一个安全梯可以穿过生活阳台(安全梯前室)再经过厨房进入室内。安全梯前室与合用前室之间没有公共通道联通,从共用前室到安全梯前室,必须穿过住户的室内空间。  

如果用消防新规来考核,这种户型布局都是不合规的。因为消防新规要求“两个安全出口在同一楼层上应能通过公共区自由转换,住宅建筑不应通过住宅的套内空间进行转换。”显然,上面这个户型不能满足“通过公共区自由转换”的要求。

另外,还有一些户型因为前室尺寸不达标而被毙掉。

原《防火规范》规定,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合用时,短边尺寸≥2.4㎡,前室实用面积≥12㎡。

以前为了规避这个要求,很多项目把前室隔成两个,户门直接对前室开放。比如下面这个户型,原本消防梯与楼梯形成了三合一前室,但是,利用一道门分割成两个前室之后,就只有二合一前室了。前室短边尺寸不需要达到2.4米,面积也不需要达到12平方米。

而10月1日起实施的消防新规要求,消防电梯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m。这条规定直接把上述的讨巧做法堵死,以后再出现这种户型布局,就很难通过消防验收了。

建筑面积计算

2014年全国性法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出台后的这几年间,大家摸索出了不少合规合法“偷面积”的办法,比如:做大一些半赠送的面积,比如阳台,或者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跃层。

而今年以来,一些地方性法规的出台,直接将这些途径堵死了。

跃层也要全部计容了

岛城限购的大格局下,公寓产品的市场日益火爆,尤其Loft更是凭借其动静分离、自由利用空间等特点吸引了一大批人的置业目光。

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不少楼盘通过拉高住宅层高,做成仅需要计算1/2面积的错层、夹层等“假复式”,增加室内的功能面积,提高户型溢价。

为此,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规范抑制这种行为。比如今年1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一“指标核定规则”(2018年版)》出台,其中,第3.4.9.1规定,住宅建筑、服务性公寓(公寓式酒店),层高大于3.9米、不大于5.4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须乘以2.0系数计入容积率,以此为基准,建筑层高每增加1.5米,增加1.0系数计容。

这个规则的出台,让跃层户型基本宣告阵亡。以前颇受青睐的4.5米双层挑高户型,跃层必须全部计容,想靠做这种户型来溢价,恐怕算不过账来。而层高控制在3.9m以内的跃层户型,由于高度仅仅比正常的层高2.8米高出1米左右,跃层基本没法利用,这种户型存在的意义也不大了。

岛城现在虽没有类似的规定,但随着公寓Loft产品的日益火爆,为规范市场,或许也会出台相关政策。

阳台面积被设置上限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有的项目故意做大阳台,后期客户可以把阳台一部分面积或者全部面积转换成室内功能区,比如下面这个户型,阳台被改造成成卧室的一部分。

为了防止开发商利用超大阳台变相偷面积,一些地方出台法规为阳台面积设上限。比如苏州出台《指标核定规则》(2018年版),限制阳台水平投影面积占本层投影上限从15%降至12%。

而浙江、南京也对阳台进深、面积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上给阳台的大小定了调,超大阳台不再是想做就能做了。

关于新规,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说出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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