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新闻网记者从本次问政中获悉,“对在青就业本科毕业生按照500元/月发放不超过36个月住房补贴”的政策,目前实施细则尚在定制中。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宋平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解答网民问题。

青岛新闻网10月23日讯 (记者张萍)23日下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宋平通过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的工作解答网民相关问题。青岛新闻网记者从本次问政中获悉,“对在青就业本科毕业生按照500元/月发放不超过36个月住房补贴”的政策,目前实施细则尚在定制中。而且,该项政策执行时间以发布《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为准,实施细则出台时间不会影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补贴。

在线问政中有网友咨询:请问今年新出台的派遣期内本科毕业生住房补贴细则什么时候出?16年毕业的明年就出派遣期了是不是赶不上了?

宋平答复说,根据《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文件规定,对在青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按照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相关实施细则出台后,执行时间以发布《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为准,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住房补贴条件须按照政策实施细则执行,实施细则出台时间不会影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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