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家住市北区萍乡悦府的徐先生打来电话反映,自己今年1月份就搬进小区来住,可是转眼间到了年底,小区的供暖还没有着落,为啥过了这么久都没办好供暖手续?

回迁的小区,供暖设备基本到位,但今年至今尚未确定能否供热。对此,供热企业说按照供热条例,相关企业应该交补偿热费才能给小区供热;回迁房建设相关主管单位表示,空置房问题已处理好,不供暖不是他们的责任;小区开发商青岛时基置业有限公司对此还未回复。回迁小区为啥不供热?三部门、公司说法不一。

居民:1月份回迁,为啥今年还不能供暖?

近日,家住市北区萍乡悦府的徐先生打来电话反映,自己今年1月份就搬进小区来住,可是转眼间到了年底,小区的供暖还没有着落,为啥过了这么久都没办好供暖手续?“我们是棚改搬迁到这个小区的,今年早些时候就已经入住,眼看着冬天来了,可是我们没地方交供暖费,听小区里的人说,我们小区今年可能没法供暖,为什么我们都已经入住这么久,相关企业和部门都没办好供暖手续?供暖咋就这么难?”徐先生质疑。

记者了解到,徐先生所在的萍乡悦府小区位于萍乡路52号,是今年市北区的区办实事,到今年六月份,萍乡路52号、专汽地块、吉林路泰山路、东安路四个项目已经实现了回迁,共涉及居民2300户。这四个项目分两个性质,其中萍乡悦府和金科星辰是政府回购的棚户区改造集中安置片区,为尽快安置房源,政府将这两个地块回购用于棚改回迁。

泰能热电:按照供热条例,空置房要交补偿热费

徐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看到所在小区中有泰能热电工作人员忙碌的身影。随后,记者拨打了泰能热电电话了解情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小区里的供暖设备,包括换热站以及冲水系统等差不多已经就位,但今年能否实现小区供热还没有定论,目前正在商讨办法。

供暖设备基本准备就位,为什么今年不确定能否供暖?记者了解到,按照最新实行的供热条例,新建住宅供热的,居民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用热开户并承担热费,取消了原来供热条例中60%的户数限制,这也就是说哪怕只有一户提交供暖申请,房屋开发建设单位也要满足用户的采暖需求。

“热量是向四周传导的,如果小区入住率太低,想要供暖温度达标,就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萍乡悦府这边是安置房,目前尚没有完全入住。小区中空置的房屋,需要按照每平方米9.1元的价格收取补偿热费,但这个费用至今没收到。”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空置房问题已处理好,不供暖不是我们的责任

作为负责市北区回迁房建设的相关主管单位,1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市北区开发建设局电话采访此事。据负责人介绍,前期,他们接到过居民有关小区供热的询问,随后,区开发建设局已经就空置房屋的相关供热问题与相关供热单位沟通处理好。

“前期,居民反映过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处理好了。所以不是因为我们小区有空置房,才导致小区无法供热的。”相关负责人说。

青岛时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外出,尚未对此事进行回复

供热企业提出,按照供热条例,相关企业应该交补偿热费;市北区开发建设局告诉记者,空置房问题已处理好,不供暖不是他们的责任。那么萍乡悦府小区的开发商对此有何说法?

1日下午,记者又拨打了萍乡悦府开发商——青岛时基置业有限公司电话。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负责此事的同事有事外出,待同事回来将将此情况告知,随后会给记者回复。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该公司回复。

关于该小区供暖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 《青岛市供热条例》部分规定

第二十四条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保障供热,在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供热期限开始两个月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手续。开发建设单位采取其他措施满足入住用户采暖要求并协商一致的单元或者可以独立控制的分区,可以申请暂停供热。暂停供热期间不计入保修期。

新建住宅供热的,居民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用热开户并承担热费。尚未售出和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新建住宅,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供热手续时,一次性预交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热费。供热单位应当与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用热量结算热费。

新建住宅供热设施保修期满后,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热。

新建公共建筑的供热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既有住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且申请安装供热设施户数达到单元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安装供热设施并供热,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承担相关供热设施配套建设费用。城市信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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