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30日,高新区政务网发布青征(高)公告〔2018〕1号征地公告。一次性公布了109宗地块的征收公告,其中住宅地块占50宗,其他为交通运输用地、商服用地等。
10月30日,高新区政务网发布青征(高)公告〔2018〕1号征地公告。一次性公布了109宗地块的征收公告,其中住宅地块占50宗,其他为交通运输用地、商服用地等。
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月27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全文如下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将军花园小区以东、龙海路以西、双积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
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东河套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
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
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
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
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大沽河以东、青兰高速以南、双积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大沽河以东、青兰高速以南、双积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大沽河以东、青兰高速以南、双积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赵家岭社区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上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上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上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上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西、双积路以南、经二路西段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孙哥庄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东河套社区以西、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西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下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下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孟家社区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孟家社区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孟家社区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孟家社区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将军花园小区以东、龙海路以西、双积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七位置范围:位于东风盐场以东,岙东南路以西、青兰高速公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高家社区、殷家社区、宁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青岛宇广海藻有限公司以东、华中南路以西,青岛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南,岙东南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西大洋社区、东大洋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以东、前阳社区以西,青兰高速公路以南,青岛蔚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前韩社区、后韩南社区、前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五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青岛通用铝业有限公司以东、华中南路以西、青兰高速公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后韩南社区、后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五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东风盐场以东、宁家社区以西、青兰高速公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后韩南、后韩北社区。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五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以东、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南、后韩北社区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后韩南、后韩北社区。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五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以西、高家社区以南、耕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高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五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前韩社区以东、
青岛通用铝业有限公司以西、青兰高速公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后韩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五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胶州湾以东、宿流社区以西、太平洋恩利食品有限公司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宿流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五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晓阳社区以东、
青岛华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西、青岛宇广海藻有限公司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晓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五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岙东南路以东、
华中南路以西、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南、后韩北社区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后韩北社区。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五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五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上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源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上疃社区
居民委员会和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将军花园小区以东、龙海路以西、双积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将军花园小区以东、龙海路以西、双积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将军花园小区以东、龙海路以西、双积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六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东社区村址以东、正阳西路以北、河套街道与上马街道界线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六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东社区村址以东、正阳西路以北、河套街道与上马街道界线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七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东社区村址以东、正阳西路以北、河套街道与上马街道界线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
区居民委员会和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七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小涧东社区村址以东、正阳西路以北、河套街道与上马街道界线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七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七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七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汇海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河套和上马街道界线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孟家社区居委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七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龙海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小涧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七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青兰高速以南、龙海路以东、安和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七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青兰高速以南、龙海路以东、安和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东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七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青兰高速以南、龙海路以东、安和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七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正阳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源和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山角社区
居民委员会和上疃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八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地块八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
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丰和路以西、正阳西路以南、汇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汇海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龙海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汇海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龙海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八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西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孟家社区居民委员会、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西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青兰速以北、正阳西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西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居民委员会和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双积以北、青兰高速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胡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赵家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九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小涧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龙海路以东、汇海路以北、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小涧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西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双积路以南、将花园以东、龙海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潮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源和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上疃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正阳西路以南、青兰高速以北、源和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上疃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大沽河以东、正阳西路以南、双积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下疃社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青兰高速以南、双积路以北、大沽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青兰高速以南、双积路以北、大沽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青兰高速以南、双积路以北、大沽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一百零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红岛街道宿流社区以东、岙东南路以西、耕海路以南、胶州湾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观涛社区、沟角社区、晓阳社区。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8.4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7.8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会同新区财政、组织人事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律不予补偿;拟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月27日由青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红岛经济区管委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清,联系电话:68953090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