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2018年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工作安排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8年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工作安排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的有关规定,本次配租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的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现将金华路、奋进路、台西三路、团岛四路、石村路、济南路、南村路和其他剩余房源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看房、选房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看房时间
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0日(9:00-11:30、13:30-16:30),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配租项目 | 看房时间 |
济南路7号、53号 | 12月6日 |
金华路项目1号楼2号楼 | |
南村路20号、46号 | 12月7日 |
石村路6号 | |
金华路项目3号楼、4号楼 | |
团岛四路7号 | 12月8日 |
台西三路48号、50号 | |
金华路项目5号楼、6号楼 | |
香江和苑(奋进路471号) | 12月9日 |
金华路项目7号楼、8号楼 | |
香江和苑(奋进路471号) | 12月10日 |
金华路项目9号楼、10号楼、13号楼 |
二、选房时间
日期 | 时间 | 选房序号 |
12月11日 | 9:00-11:30 | 退役士兵家庭排序1-118号 |
13:30-16:30 | 普通入围家庭排序1-100号 | |
12月12日 | 9:00-11:30 | 普通入围家庭排序101-200号 |
13:30-16:30 | 普通入围家庭排序201-300号 | |
12月13日 | 9:00-11:30 | 普通入围家庭排序301-400号 |
13:30-16:30 | 普通入围家庭排序401-500号 | |
12月14日 | 9:00-11:30 | 普通入围家庭排序501-600号 |
13:30-16:30 | 普通入围家庭排序601号-后补名单结束 |
三、选房地点
市南区掖县路1号(江苏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隔壁)。
四、选房注意事项
(一)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轮候选房。
(二)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现场,不再另行通知。
(三)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及《青岛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参加选房。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已公正生效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参加选房。
(四)入围人员选房时间限定3分钟,超过3分钟未能选定房屋的,由下一序号入围人员开始选房。
(五)每位入围人员选好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看板上做出明显标记,以便于后续入围人员选房。
(六)对未能及时到达选房现场的入围人员,不可影响正常选房顺序,应在本组(上午或下午)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若入围家庭自愿放弃选房资格,可由候补人员按综合计分顺序递进参加选房。
(七)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参加选房并取得《选房定位通知单》后,因个人原因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八)候补家庭按照候补顺序号,依次选择剩余房源。
(九)合同签订及办理入住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市南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82780305
监督举报电话: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青岛市市南区保障房性住房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