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海伦路派出所民警连续接到三名受害人报案,称自己在青岛市山东路某小区租赁房屋,但到了入住日期后,房主以各种理由推辞无法顺利入住

近日,海伦路派出所民警连续接到三名受害人报案,称自己在青岛市山东路某小区租赁房屋,但到了入住日期后,房主以各种理由推辞无法顺利入住,民警经调查发现三人租赁的是同一处房屋房主均为贺某(女38岁),民警调查发现,今年2月下旬,贺某将其名下山东路房屋登记出租,并同时在该小区业主群内发布招租信息。

2月24日晚,从上海来青的贾先生通过小区的业主群看到了贺某的房屋信息,便约了贺某看房,并当场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转账给贺某半年房租21000元。

2月27日贺某又接到中介电话说有一个何女士想租她的房子,租期为一年,并交纳租金和押金共计人民币40800,签订租赁合同时,贺某隐瞒了房租已出租给贾先生的事实。

3月18日刘先生也看到了贺某出租房屋的信息,觉得位置和价格比较符合自己的意向,便联系了贺某看房,贺某在带刘某看房后又收取了刘某半年的租金24200元。

三名租客在到了租住日期后都与贺某联系要入住房屋,但贺某先是不接电话,不回微信,几天后又对三人说其父亲因为心梗在北京住院,自己暂时无法回青,三人在等了10几天后仍不见贺某联系自己,便要求退房,但贺某称自己没钱,无法退还租金,受害人贾某、何某、刘某拿不回钱又住不上房,只能选择报案。

海伦路派出所在调查了解后,认为贺某采取了隐瞒欺骗等手段,与多名受害人签订了同一时间段同一处房产的租赁合同,并收取三人房屋租金及押金,事后又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租赁合同,认为贺某的行为已构诈骗。

2019年4月8日海伦路派出所将贺某带回派出所进行了讯问。到案后,贺某称自己因为从小额贷公司贷了不少钱,现在自己连利息也偿还不起,便想将自己的房子多租给几个人收取更多的租金用来还债,当租客到期入住时,自己再编造出父亲在北京就医的谎言拖住租客,利用这个时间继续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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