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中心副主任李万红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针对住房保障领域答疑解惑。
5月26日讯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中心副主任李万红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针对住房保障领域答疑解惑。
“青岛市人才公寓有哪些项目,哪些才算是人才呢?”有市民提问。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中心副主任李万红介绍说:“市级筹集的人才公寓,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项目房源及人才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报经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分配;区(市)、功能区筹集的人才公寓,由区(市)、功能区根据房源和引进人才需求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分配。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青政发〔2015〕27号)等文件对青岛市人才公寓申请人员的人才层次、户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等条件做了相应规定,人才公寓应按照‘属地解决’、‘就近安排’的原则,主要面对区(市)、功能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分配。如有剩余房源,其他区市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方可申请。具体标准可参阅相关文件,也可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目前,青岛市在建人才公寓项目中暂无具备分配条件的项目,待房源达到分配条件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经济适用房还属于保障房吗?将来的保障住房,是不是只剩下公租房了?”对此,李万红介绍说,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要求,2014年青岛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下一步,青岛市将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惠民生”为方针,针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李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