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半岛都市报热线96663反映称,之前他们和青岛正沃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佳源都市小区3号楼的房子,开发商于2017年交房,陈先生已经住了两年。
半岛记者 潘立超 实习生 那丹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半岛都市报热线96663反映称,之前他们和青岛正沃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佳源都市小区3号楼的房子,开发商于2017年交房,陈先生已经住了两年。前些日子,陈先生的孩子开学报名,学校要求出具房产证来办理入学手续,开发商却表示要再交十多平方米面积的钱才能办理房产证。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但无人接听电话,即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相关事宜正在进一步协调当中。
业主:一下子补交8万多
据业主陈先生介绍,他因为最近孩子要上学,需要办房产证,去找开发商询问才被告知,要办房产证要补齐8万多元的房款,而开发商给出的解释是测绘出现了问题。陈先生表示不理解,他说:“为什么测绘出了问题要我们这些消费者买单呢?国家规定的百分之三可以理解,因为很多人买房子补过几千块钱一万块钱,这种情况是可以接受的,可是现在合同已经签过了,为什么还要我们补交这么多呢?”
陈先生表示,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必须有房产证孩子才能上学,“我们现在就是想要一个说法,买的时候合同上是91.4平,我们买房、交房时都没说出问题,现在要办房产证了才说测绘有问题。这栋楼总共一百多户,3号楼每一户都多出了10多平,都要补8万多。”陈先生说。
另一位业主李先生也表示,开发商并没通知每家业户有10多平的公摊。而根据业主们提供的宣传单页上,当时佳源都市小区以“零”公摊作为宣传点。而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内容显示:“房屋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补足……”现在遇到这种局面,业主们认为受到了欺骗。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情况,记者试图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但拨打多次业主提供的售楼处和相关负责人手机号码都无人接听。
即墨不动产中心:正在协调
11日下午,记者又联系了即墨区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近期这些业主一直在反映相关情况,目前各方正在进一步协调当中。
在今年7月8日,即墨区政府在青岛政务网对此事公开回复称,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佳源都市1.3期3号楼购房者所反映购买的房屋实测面积大于预测面积,存在面积差异。告知合同面积为预测面积,办理房产证应该按实测面积为准,并补交差价。具体事项建议双方按照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关于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7月11日,即墨不动产登记中心向业主们反馈了相关情况。但不少业主都表示对此答复不满意,“测绘人的错误,为什么要让业主买单?就算走法律途径,也会耽误孩子的上学时间……”
律师:开发商已违约
根据业主们反馈的信息,记者咨询了青岛市颐衡律师事务所郝红艳律师,郝律师认为,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在陈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中,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比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多出10多平,远远超过了3%的规定,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应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
因此,开发商没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要求业主补偿房价款,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可根据购房合同追究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另外,因为逾期办证耽误孩子入学造成的一切损失也应当由开发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