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其中在有关房地产行业方面,会议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昨天(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其中在有关房地产行业方面,会议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这是中央首次明确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短短的16个字也表明了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不会改变。
楼市进入下半年以来,楼市调控不断,继苏州对房价调控加码,扩大限购限售范围;洛阳推出史上最严“限价令”;呼和浩特整顿二手房市场,如今,大连、合肥两城又出新政,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加码!
大连发布限涨令:只准跌,不准涨!
日前,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1.加强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的价格监控指导,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审核通过后,将申报的预售价格录入网签备案系统,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2.对本通知发布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重新申报未售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在2019年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6月份最低价格;在5、6月份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
3.对本通知发布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分期预售项目:其未售房源按照同质可比原则,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期已售房源的价格。
4.对本通知发布后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建立价格核算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成本、税费、利润等进行核算,按照一房一价制度申报房源价格,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且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
5.对本通知发布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或网签备案数量较小的项目:可参照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项目的房价申报办法,重新申报预售价格。
6.对不接受商品住房价格指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暂停其申请预售许可证办理,依职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
《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恶意炒作、签订"阴阳合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的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和调控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的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和调控工作由区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
合肥:对引发3次以上群访的房企暂停供地、预售、网签
近日,合肥市召开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对引发三次及以上群访群诉事件且未有效处置的房企,适时采取暂停供地、暂停预售、暂停网签措施;并从严控制银行贷款、从严控制预售资金、从严控制备案价格。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房企“约法三章”,明确群诉群访事件发生后房企应有的处置措施、相关主管部门应有的处罚措施等。
第一次出现群诉群访事件,对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提出具体解决方案、解决时限、解决标准;
第二次出现群诉群访事件,涉事企业确有明显问题但未能明确解决方案的,将予以通报;
第三次出现群诉群访事件,对涉事企业采取信用考评扣分处理。
第二,对引发三次及以上群访群诉事件且没有有效解决措施的开发企业,适时采取暂停供地、暂停预售、暂停网签措施。
第三,对问题多发企业,从严控制银行贷款、从严控制预售资金、从严控制备案价格。
针对目前信访投诉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分别拿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处理意见,包括:
1.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装修标准制定合理精装修价格,确保全装修商品房“质价相符”;
2.严格遵守规划变更程序、严格按图纸施工;
3.严格审核广告发布内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4.规范销售宣传,不得对房屋进行非法改造;
5.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将强化商品房住宅质量监督、分户验收、信用体系建设等监管措施,要求各开发企业加强工程建设、验收环节管理,严把质量关等。
针对近期各城市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和中央在政治局会议上的明确指令,可见中央对于楼市调控不放松的坚决态度,也显示下半年楼市政策调控从紧的趋势。下半年不仅房企将面临更多的挑战,对投资客来说也是一次考验和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