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两天,青岛市老旧楼院第一台“平层入户”式钢带电梯在湛山街道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可把家住盐城路4号64岁的王克勤给乐坏了,“我们小区老年人比较多,早盼望着房子能装电梯。”

前两天,青岛市老旧楼院第一台“平层入户”式钢带电梯在湛山街道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可把家住盐城路4号64岁的王克勤给乐坏了,“我们小区老年人比较多,早盼望着房子能装电梯。”据悉,房子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盐城路4号,老年人占80%多,上下楼非常不便。在经过前期调研的情况下,由居民主导,在社区和街道的大力配合推动下,今年4月份,由居民选用的青岛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开始施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湛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用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交上一张满意的时代答卷!

■听民意 老旧楼院盼“电梯时代”

最近这段时间,家住盐城路4号的居民们可高兴了,因为这座有着20多年历史的6层老楼上,架起了一组漂亮的“观光”电梯,不光漂亮,“上下楼可方便了!”64岁的居民王克勤高兴地说。王克勤家住6楼,上下楼特别吃力,“现在还能勉强上上下下,等再过几年,恐怕就爬不动了。”他告诉记者,他们楼上的居民老年人居多,早盼望着房子能装电梯。

据湛山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盐城路4号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居民以老年人居多,占到80%以上,“不少居民反映上下楼不方便。”出行的不便已经严重影响到老年人的正常生活,甚至影响到了老人的出行,“针对老旧楼院加装电梯事宜,老人们的呼声越来越高,都希望能够在楼上加装电梯。” 

收到居民关于安装电梯的需求后,盐城路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调研,联系并组织了楼长、网格长、楼院党小组、物业等力量,通过电话问询、逐户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并向房屋所在的湛山街道办事处提出了电梯加装初步书面申请,湛山街道办事处在经过初步审核后,第一时间将书面申请上报城市建设局。

盐城路社区在配合街道、区城市建设局等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后,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公示,与楼院的居民共同见证“电梯梦”的实现。2019年4月,由居民选用的青岛西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开始施工。

■破困局 挨家挨户走访解决难题

旧楼加装电梯,既是好事,也是难事。电梯安装前期的手续本就繁杂,与技术和资金问题相比,由于楼层不同,需求不同,取得单元楼内住户的一致同意成为更大难题。而且,电梯施工过程中电源供电、施工扰民又成为加装电梯的一道坎。为了破解这些难题,湛山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了协调会,盐城路社区则安排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征求居民意见,并多次联系电业局协调沟通,最终破解了安装电梯电源供电难题。另外,针对居民反映的施工产生噪音及环境问题及时调查并协调解决。

“住在低楼层的居民对电梯的需求不高,如何协调是一大难点。”该楼楼长、同时也是一楼居民徐会堂告诉记者,电梯的安装或多或少会影响采光,所以协调每一户居民得到理解与同意才是最大的难点,“说实话我们楼的人都很友好,也都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所以最终促成了加装电梯这项工作。”徐会堂说道,远亲不如近邻,在这件事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另外,加装的电梯是透明的安全玻璃幕墙材质,“从外观看非常漂亮,而且也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采光。” 

最终,解决种种难题后,历经半年的努力,今年10月份,电梯终于建成并投入运行使用。据了解,这部电梯是青岛市在老旧楼院加装的第一部平层入户式钢带电梯!“电梯门与居民户门直接衔接,真正实现了出入无障碍。”徐会堂表示。

■寻出路 政策落地需多方发力 

据湛山街道城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张海波介绍,湛山街道辖区内有很多老旧楼院都是业主自主管理的,大多既有(老旧)多层住宅多为单体楼,建设规模小,建设年代早,规划先天不到位,大多不具备增设电梯的空间和场地,难以满足规划和消防的规定标准。目前,湛山街道的老旧小区实施电梯改造工作进度依然缓慢,虽然需求很多,老人的呼声也很强烈,但是工作任重道远。

此次盐城路社区通过实施楼院整治“大家议、大家定、大家评”的工作方法,激发了社区民主自治正能量,“政策更好落地,还需多方齐发力!”张海波表示,此次加装电梯的成功,最关键的是居民的团结一致,“需要电梯加装单元居民百分之百同意,整栋楼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才能提交申请。”要符合这一条件,本身就非常困难了,“我们则主要起到一个协调推进作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湛山街道将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把为百姓服务的初心坚守住、把为街区建设的使命担当好,聚焦“学深圳、赶深圳”存在的差距,勇挑重担,协调各方,避免群众乱“投医”,让好政策稳稳“落地”,用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交上一张满意的时代答卷!

链接 市区两级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老楼加装电梯一直备受市民关注,根据《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指南》,在业主协商和项目报备、项目设计和方案公示等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岛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办理流程。

其中,在业主协商和项目报备方面,《办理指南》要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申请人(即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主体,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实施主体负责编制加装电梯初步方案,充分听取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业主之间对增设电梯存有异议的,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在施工组织和验收方面,加装电梯项目竣工后,实施主体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可向区(市)牵头部门申请奖补资金,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应由实施主体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在奖补资金方面,适用范围和奖补额度与之前的文件要求保持一致,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对预留电梯井加装电梯的,奖补资金减半。各区(市)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市级财政奖补标准。

在发放程序上有了较大变化,《办理指南》明确提出,由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牵头部门提出申请,区(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按程序一次性奖补(含市级奖补资金)。各区(市)应制定奖补资金具体发放办法,明确发放主体、程序和时间等内容;由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牵头部门每年10月份,提出本区(市)上一年度10~12月份及本年度1~9月份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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