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市发改委、住建局及财政局等多部门核准了中海海泊雅苑等4个公租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最低标准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而同地段住宅租金以中海海泊雅苑小区为例市场租金标准为35元/月·建筑平方米

日前市发改委、住建局及财政局等多部门核准了中海海泊雅苑等4个公租房项目的租金标准最低标准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而同地段住宅租金以中海海泊雅苑小区为例市场租金标准为35元/月·建筑平方米

一起来看这批公租房 都分布在哪些小区符合什么条件才有资格申请

4个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确定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文件,核准了中海海泊雅苑项目、大洋涂料项目、观象山庄项目、御苑山水等 4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小编了解到, 4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均位于市北区,具体分布为:

中海海泊雅苑项目100套大洋涂料项目150套观象山庄项目20套御苑山水项目15套

同地段住宅市场化租金标准

根据青岛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结论,上述4个项目同地段同类住宅市场租金标准如下:

中海海泊雅苑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5元;大洋涂料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3元;观象山庄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0元;御苑山水项目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32元。

承租家庭差别化租金标准

根据低收入户籍家庭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对应不同家庭收入标准,核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为四档:第一档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第二至四档分别为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70%制定,4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具体见下表:

再来看下申请公租房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吧,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也有机会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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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据了解,青岛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高新区的低收入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申请住房保障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3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市北某处公租房小区实景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青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注:以上标准仅供参考,最终资格认定还须以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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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智慧青岛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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