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区有项目但土地紧缺,郊区有大把的土地但缺项目;市区如果把项目落到郊区去,那就会损失财税收入和GDP,如果不这么做

市区有项目但土地紧缺,郊区有大把的土地但缺项目;市区如果把项目落到郊区去,那就会损失财税收入和GDP,如果不这么做,项目就很有可能会黄。

——这是当前很多地方面临的“两难选择”。有没有一个“两全之策”?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目的就是要破解这一难题,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推动全市经济统筹协调发展。

《意见》制定了“飞地经济”的“游戏规则”,尤其是对财税收入分享、经济指标统计、安全环保责任划分等核心问题作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

2019年,青岛在发展“飞地经济”上已经做出了一些尝试,但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有了规范后,将大大激发“飞出地”与“飞入地”双方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飞地经济”发展,为青岛乡村振兴和突破莱西平度提供助力。

1、双招双引也存在“价格战”

位于莱西的青岛桃源颐养小镇效果图。(资料图)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约束尤其是土地资源稀缺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坎。产业梯次转移成为难以扭转的大势所趋,这就好比牧民“逐水草而居”。

从全球看,产业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从全国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从一个城市看,产业转移的方向则是从市区到郊区。

但其流向绝不仅仅取决于经济规律,还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后者的影响往往更大。

人为因素主要是指来自于政府的干预。项目就是就业,就是税收,就是GDP,项目流走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项目迁出地政府自然是不肯的。政府千方百计阻挠项目迁出,阻挠企业搬迁的事并不罕见。

产能无法自由流动造成的后果往往是:一面是市区发展饱和企业发展空间局促,一面是郊区“嗷嗷待哺”。

又比如,“双招双引”是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这个第一战场“硝烟滚滚”,拼优惠、挖墙角的恶性竞争屡见不鲜。

这种类似“价格战”般的恶性竞争,必然会大大提高招商成本,造成地区“同质化竞争”产业结构趋同,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

其根源就是利益的驱使。今天招来的商就是明天的增长,“就算落不下,我也不会把项目拱手送人。”这就是很多招商工作人员的心理。

2、“飞地经济”好比一把钥匙

如何破解上述难题?发展“飞地经济”、实现区域内资源优化配置,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

资源要素的流动,促成了“飞地经济”的诞生。国内最早的“飞地经济”案例是苏州的新加坡工业园。该园于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5月实施启动,行政区划面积278平方公里,其中,中新合作区80平方公里,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

2018年,苏州工业园区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70亿元,几乎与青海省GDP相当,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

近年来,国内城市也越来越青睐“飞地经济”,一些地区对发展“飞地经济”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灵活多样的合作模式——

一是地区之间的产业转移。例如北京亦庄开发区与河北省廊坊市开展合作,积极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亦庄企业传统生产制造环节,为亦庄开发区转型升级拓展空间;

二是发达地区对相对落后地区的对口支援。例如,江苏省苏南地区对苏北地区、广东省珠三角地区对粤西北地区进行帮扶,通过合作共建产业园,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提高了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三是探索完善异地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例如四川省成都市与阿坝州共建“成阿工业园区”,通过异地发展工业,阿坝州得到相应的生态补偿,对市场化的补偿方式进行了探索。

深圳是发展“飞地经济”的集大成者。由于土地资源匮乏、产业空间不足,深圳天生就是“飞地经济”的拥趸。如今,从大湾区到中西部,再到东北,都可以看到“影子深圳”,如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湖南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区(深圳工业园)、新疆喀什深圳产业园、陕西深陕(富平)新兴产业示范园等。深圳的“飞地经济”已经成为全国样板,发展“飞地经济”是解决深圳土地资源瓶颈的重要方式。

国家层面,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飞地经济”保驾护航。

■早在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有条件地区发展“飞地经济”。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创新区域合作机制,通过发展“飞地经济”、共建园区等合作平台,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

■ 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了“飞地经济”的合作机制。

3、“飞”向平度莱西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与经济体量的不断增长,老青岛显然已经无法承载快速发展的需要,东扩,西跨,突破北部,一线展开,拥湾发展,全域统筹……青岛划出了一道优美曲线。

但目前,城乡差距、南北差距仍然较大。为了缩小差距,2019年,青岛发起乡村振兴攻势,推动青岛乡村振兴率先走在前列,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贡献青岛力量;发起突破平度莱西攻势,以“双招双引”为核心,以高质量投资为引擎,推动平度市莱西市奋起直追。

这两个攻势要想取得实效,必须以项目做支撑。青岛着力把大项目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大项目向平度、莱西摆放。要想搞好跨行政区域间的项目转移与建设,必然触及不同的利益方。

为激发各方积极性,青岛进行了一些尝试。比如在乡村振兴攻势中,推广“三资”“四制”发展模式,推行“飞地”投资或入股产业园建设模式;在突破平度莱西攻势中,实施灵活的“产业飞地”政策,支持两市试点实施“人才飞地”政策。

来自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的数据显示,2019年平度莱西先后引进飞地项目32个、总投资263亿元,带动两市投资创近年新高。

截至11月底,平度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92个,计划总投资1218.4亿元,分别增长11%和242.5%;莱西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43个,计划总投资1142.26亿元,分别增长74.4%、71.6%。

4、发展“飞地经济”的青岛模式

青岛“飞地经济”风生水起,但在实践中,“飞地经济”项目如何界定、准入条件急需统一、合作分担急需常态化机制化等问题不断凸显,如不尽快解决,必将阻碍“飞地经济”的平稳发展,削弱乡村振兴攻势、突破平度莱西攻势的效果。

可以说,“青岛版”《关于加快“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全是按照问题导向来制定的。

比如在界定“飞地经济”时,《意见》明确规定:本意见所称“飞地经济”,是指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双招双引”过程中,各区(市)、经济功能区按照协商一致、互利合作的原则,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将本区市、经济功能区的项目放到其他区市、经济功能区的重点园区建设,利用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机制,实现共赢的经济模式。

《意见》还将“飞地经济”项目的种类划分为三类:跨区(市)新上产业项目、跨区(市)合作园区项目、跨区(市)搬迁产业项目。

为“飞地经济”下个定义,精确界定,这是适用、执行相关政策的前提。

搞“飞地经济”绝不是要转移落后产能,更不是要转移污染。《意见》为“飞地经济”项目设置了“门槛”: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并与“转入地”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相符,严格限制产能过剩行业以及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项目。还要符合“转入地”园区规划、产业功能定位以及项目准入目录和准入标准,包括项目投资强度、产出强度、规模、税收等。

■ 《意见》制定了一整套合作分担机制。在财税收入分享上,对跨区(市)新上产业项目形成的地方级税收,合作双方利益分享比例和分享期限原则上由双方协商决定。对“转入地”为平度市、莱西市的新上产业项目,分享期限自增值税产生之日起,原则上分享期限为10年,“转出地”和“转入地”可按5:5的比例分享;

■对跨区(市)合作园区项目形成的地方级税收,采取“一园一策”方式,由“转入地”与“转出地”双方根据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园区项目性质、优惠政策等因素,协商确定分享期限和分享比例;

■对政府主导的跨区(市)搬迁产业项目形成的地方级税收,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经济指标统计上,在政府内部考核时,对于经济指标,原则上由“转出地”和“转入地”按照5∶5进行划分,合作双方指标分享期原则上与财税利益分享期一致。

■在安全环保责任划分方面,“飞地经济”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管理责任,按照属地原则由“转入地”承担;“飞地经济”项目节能减排降碳考核指标,按照属地原则由“转入地”按现行制度和口径进行统计考核。

可以看出,青岛已经把准了“飞地经济”的穴位,假以时日,青岛“飞地经济”自然能再上层次和水平,并为青岛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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