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多位读者反映,房屋租赁公司“城城找房”疑似跑路了。租客交了一年的租金后,却又收到了房东的通知,“城城找房”拖欠租金
近日,有多位读者反映,房屋租赁公司“城城找房”疑似跑路了。租客交了一年的租金后,却又收到了房东的通知,“城城找房”拖欠租金,要求租客搬走或者重新交钱续约。此前,长租公寓跑路事件已发生多次,青岛市住建局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但跑路现象仍时有发生。到底何时才能停止,外地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记者进行了调查。
交了1.5万元房租,房东却说只收到押金
近日,市民朱女士拨打维权热线电话称,今年8月份,她通过58同城网站查找租房信息。看到城阳某小区有一套房子比较合适,于是就联系了房源发布者,这套房源来自于“城城找房”中介公司的。租房流程跟一般的中介公司没有区别,朱女士询问了一下价格,便跟对方签订了租房协议。在租房的过程中,中介公司表示他们跟房东签订了房屋托管委托协议,一共是三年。所以,租房合同实际上是跟“城城找房”签订的。
但是11月初,朱女士突然接到了房东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只收到“城城找房”给的押金。本来是说好了三个月给一次租金,但是自己一分钱没拿到,而且中介也联系不上。所以,房东找到朱女士商量,要么解除合同,要么跟房东重新签订协议继续入住。
朱女士说,像她这种情况还有很多,他们也建立了群聊。他们一致认为,房东既然跟中介签订了委托协议,那么中介往外出租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今中介跑路,应该是房东去找中介,而不应该把租客一赶了之。不过,他们也不愿意跟房东发生纠纷,迫切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这个事情。
员工大量离职,租客房东投诉无门
市民崔女士说,她是今年6月份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小区租的房子。同样是“城城找房”介绍的房源,前几天也接到了房东的电话,已经超过了交付租金的期限,商量要让崔女士搬走。
崔女士联系当时介绍房源的员工,对方表示早已经离职,具体的事情已经不负责了。朱女士也同样遇到这样的问题,打电话询问员工,对方表示已经离职。而拨打官方客服电话,则很久才能打通。而且打通以后,对方只是表示给反映一下,并没有解决问题。
据信网报道,张先生曾经是崂山区“城城找房”的员工,从2020年8月份入职到9月1日离职,一个月的工资也没拿到。而“城城找房”在崂山区国展财富中心的办公地点也已人去楼空。
“城城找房”全国各地频暴雷,高收低出模式引质疑
据了解,“城城找房”是一家业务规模比较大的房屋租赁公司,在很多地方都设有分部。今年初,在济南等地均发生房东收不到租金,租客投诉无门的事情。最让人生疑的,还是“城城找房”的经营模式。付给房东的租金比一般市场价要高,租金一般是三个月一付;租客支付的租金相对较低,而跟租客签的合同一般是年付。这就是高收低出和长收短付的套路,这种经营模式很容易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最后暴雷,留给房东和租客一个烂摊子。
13日下午,记者也拨打了“城城找房”的官方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业务的对接,租客或者房东可以登录微信公众号来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朱女士说,也有一些租客进行了登记退租,最后都不了了之。
随后,记者采访了“城城找房”公司青岛地区的负责人冯经理,但始终没人接听。今年10月16日,记者采访冯经理时对方表示,他们不会跑路,会对这件事情负责到底。他们是一家全国性的公司,已经经营了4年多的时间。因为突发的疫情以及行业的暴雷,许多长租公司跑路,很多房东以及租客退租,导致公司的资金流出现了问题。他表示,再有4个月的时间,他们的经营状况就能改善。他们正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这三个月的租金以分期的形式给付,并给予房东相应的补偿,渡过这个资金难关。
但是,11月13日记者采访房东张先生。张先生表示,已经有两个月没有交房租了。而且,自己从来没有接到过租房中介的电话或者短信。
住建部门:已经约谈企业
13日上午,记者采访了青岛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陆续接到过几起投诉,也注意到了城城找房存在的经营风险,并对企业进行了约谈。对方表示,跟房东签订了缓期交租的方式,并没有跑路。有一些网点撤销,也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范围以内,他们也没有办法管理。青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租客的钱都是进入了公司账户,统一交由总部的财务进行管理。所以,在青岛经营的公司并没有相应的钱可以退,都需要经过总部的批准。
同时,关于长租公寓的问题,9月15日他们就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风险提示。
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住房租赁企业失联“跑路”问题,造成出租人和承租人利益受损。我市也有个别房屋租赁企业出现类似问题。为防范住房租赁风险,现向有住房租赁需求的广大市民进行风险提示:
告知市民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时,要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不良机构”。
出租人、承租人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警惕企业“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带来的风险,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出租人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特别提高警惕;承租人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抵制低价诱惑等等。
长租公寓频跑路,监管到底难在哪
“城城找房”中介出现问题以前,青岛已经有多家类似的长租公寓模式的房屋租赁公司暴雷。今年4月份,青岛千屿商业管理公司就率先爆雷,中介带着租客一年的房租跑路,房东一分钱没收到,要赶走租客。之后,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又跑路。租客只能求助各部门,但最后只能独自跟房东协商。长租公寓的模式,不断的有人上当受骗,但监管却一直没跟上。
11月13日,青岛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这种房屋租赁公司管理,监管确实有困难,需要多个部门合力。对于已经跑路的中介公司,他们已经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青岛千屿商业管理公司跑路事情,公安已经已经立案,正在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对于这样类似的企业,存在相关风险的企业,只能进行风险提示,同时规范房租租赁市场,对存在相关经营风险的企业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