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青岛市将完善多样化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采用国有土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土地配建租赁住房

按照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青岛市将完善多样化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采用国有土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国有土地配建租赁住房、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盘活低效存量非住宅房屋改建租赁住房、盘活闲置存量住房用作租赁住房五种方式。

国有土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通过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协议出让土地、整体出让租赁住房用地等国有土地供地渠道,集中建设租赁住房。规划期内利用国有土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约14700套。

国有土地配建租赁住房。严格落实租赁型人才住房配建政策,不同类型用地,分别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10%-45%实施配建。企业在新建商品房中超出规定配建比例持有租赁房源,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可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企业信用考核中给予加分,并引导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支持。规划期内利用国有土地配建租赁住房约45000套。

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推动集体土地有效利用,缓解城市居住用地供需矛盾,以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为重点,积极推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以解决周边人员住房租赁需求为主,套型结构和面积标准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加强建设和运营的全周期监管,集体土地建设的租赁住房全面纳入青岛市住房租赁服务信息监管平台管理,防止变相开发房地产和以租代售。

盘活低效存量非住宅房屋改建租赁住房。调查、挖掘潜力改造空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改建闲置、低效利用商业办公用房及工业厂房,用作租赁住房。改造租赁住房须满足安全健康居住和消防疏散基本条件,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并按《关于支持和规范存量非住宅房屋改建租赁型住房工作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规划期内改造租赁住房约6000套。

盘活闲置存量住房用作租赁住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切实解决建筑物结构老化和配套设施破损、市政设施不完善、外部公共空间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通过住宅品质和生活服务的综合改善,提高老旧小区闲置住宅的吸引力和出租率。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专业化租赁企业收储市场闲置住房,通过专业化的装修改造,及后续运营管理,实现闲置住房的高效、成规模更新和利用。

我要评论↓

返回新闻网房产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