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的润肤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胶征启公告〔2021〕6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的润肤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小半窑村、大半窑村、东三官庙村、周家庄村、荒庄村,东邻站东五路道路,西邻东三路道路,南邻川一路道路,北邻机场快速南辅路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半窑村、大半窑村、东三官庙村、周家庄村、荒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三角湾头村,东邻青岛天行健机车车辆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恒祥运输有限公司,西邻道路,南邻青岛奥粒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北邻三角湾头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三角湾头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周家庄村,东邻周家庄村土地,西邻周家庄村土地,南邻周家庄村土地,北邻周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周家庄村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小西庄村,东邻小西庄村土地,西邻道路,南邻小西庄村土地,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小西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大半窑村,东邻大半窑村土地,西邻大半窑村土地,南邻大半窑村土地,北邻大半窑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办事处大半窑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陈家埠子村,东邻陈家埠子村土地,西邻桃源大街道路,南邻南十四路道路,北邻南十三路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哥庄镇陈家埠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南王家庄村,东邻南王家庄村土地,西邻南王家庄村土地,南邻南王家庄村土地,北邻南王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哥庄镇南王家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新马家庄村,东邻新马家庄村土地,西邻新马家庄村土地,南邻新马家庄村土地,北邻新马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哥庄镇新马家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联东U谷青岛临空制造港、青岛味品汇食品、青岛城航发展集团、奥润骏达物流、汉生生物医药、嘉和鑫钢铁、智能交通科技、丰色制帽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工业用地、商服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 II级区片每亩补偿7.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8〕9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所属辖区镇、街道、村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4日起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胶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胶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征用科 0532-82289310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胶征启公告〔2021〕7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寺前村、史家店子村,东邻史家店子村土地,西邻道路,南邻道路,北邻寺前村、史家店子村民委员会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小寺前村、史家店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小行村,东邻小行村土地,西邻小行村土地,南邻小行村土地,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小行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大行三村,东邻大行三村土地,西邻道路,南邻道路,北邻胶州西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大行三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小行村,东邻马铁路,西邻小行村土地,南邻小行村土地,北邻小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小行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尹家店二村、尹家店一村,东邻尹家店一村土地,西邻西外环路,南邻尹家店二村土地,北邻尹家店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尹家店二村、尹家店一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史家店子村、寺前村、寺后村,东邻史家店子村土地,西邻寺前村土地,南邻寺前村土地,北邻史家店子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史家店子村、寺前村、寺后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东祝村,东邻石家花园村土地,西邻东祝村土地,南邻东祝村土地,北邻东祝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东祝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仉家庄村,东邻道路,西邻仉家庄村土地,南邻道路,北邻仉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仉家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位于小行村,东邻道路,西邻青岛锴铭元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南邻青岛源聚德机械有限公司,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小行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位于雷家孝源村,东邻雷家孝源村土地,西邻雷家孝源村土地,南邻雷家孝源村土地,北邻雷家孝源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雷家孝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位于石家花园村,东邻青岛亚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西邻道路,南邻石家花园村土地,北邻石家花园村土地、青岛鸿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石家花园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位于史家店子村,东邻史家店子村土地,西邻道路,南邻青岛沃丰阀门有限公司,北邻史家店子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西街道办事处史家店子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一木实木门、丰源宏、帅一钢结构、星宇木业、胶州湾物流、双友装备物流、中石扬、振安发木业、嘉恒信能源、平成钢构、皇匠名家智能家居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 II级区片每亩补偿7.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8〕9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所属辖区镇、街道、村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起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胶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胶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征用科 0532-82289310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胶征启公告〔2021〕8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赵家庄村、西张应村、东张应村,东邻赵家庄村、东张应村土地,西邻赵家庄村土地,南邻青岛业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金瑞联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岔镇赵家庄村、西张应村、东张应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赵家庄村、集南头村、西张应村、东张应村,东邻西张应村、赵家庄村土地,西邻赵家庄村、东张应村土地,南邻集南头村土地、赵家庄村土地、潍坊伟昊通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北邻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岔镇赵家庄村、集南头村、西张应村、东张应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里岔村、韩家庄村、前观音堂村,东邻前观音堂村、里岔村土地,西邻道路,南邻里岔村土地,北邻韩家庄村、前观音堂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岔镇里岔村、韩家庄村、前观音堂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河北村,东邻河北村土地,西邻河北村土地,南邻河北村土地,北邻河北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里岔镇河北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福生食品、安普特标准件、家盛热力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 II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8〕9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所属辖区镇、村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9日起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胶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胶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征用科 0532-82289310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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