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新闻网房产12月9日讯(记者 秋毫)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官方消息,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建管字〔2020〕34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四个督查小组,对各区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经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项目及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如下
青岛新闻网房产12月9日讯(记者 秋毫)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官方消息,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建管字〔2020〕34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四个督查小组,对各区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经研究决定,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的项目及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如下:
一、中交(青岛)顺河片区城镇化建设项目12#(L)地块住宅楼及商业配套一期项目(即墨区)
建设单位:中交(青岛)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一虎
项目总监:张润宝
存在问题: 6号楼塔机前臂与7号塔机平衡臂相互干涉,6号塔机起重臂与7号塔机安全距离不足,7号塔机起升高度限位失效;7号楼升降机吊笼门机械联锁装置无效、标准节连接螺栓部分松动;模板支撑体系违规使用套管,模板拆除作业时未做防护,建筑物内临边、洞口防护缺失较多。
二、万福祥苑二期13#、15-23#、25#楼、地下车库项目(莱西市)
建设单位:青岛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万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君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董帅
项目总监:许广鹏
存在问题:15号楼塔机起升高度限位失效,起重臂与周边16号楼塔机干涉;平衡臂空挡处未设安全防护,检修小车挂篮护栏高度不足,塔帽爬梯护圈变形、固定不牢。
三、上城御府一期1-2#、5-6#、9-11#、13-15#楼及地下车库项目(胶州市)
建设单位:青岛中琪远创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泰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明天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川鲁劳务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
项目经理:高才兴
项目总监:王汝亮
存在问题:塔机高度限位、回转限位、力矩限制器无效,未设防攀爬措施;临时用电使用混乱,大部分配电箱未设重复接地,电缆私拉乱接严重;未提供防高坠专项方案和自查记录,15号楼所有楼梯边、电梯井、阳台边等临边洞口均无安全防护措施;15号楼一层模板支撑未按方案搭设,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外墙脚手架拉结点局部缺失严重;钢筋加工区未设置防护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四、佳兆业悦峰项目(城阳区)
建设单位:青岛佳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深圳市东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东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四川永城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唐笑
项目总监:刘滨
存在问题:塔机部分平台护栏未做刚性连接;部分配电箱重复接地不规范,部分电缆拖地且无绝缘保护;未提供防高坠专项方案和自查记录,15号楼和3号楼部分楼层临边、电梯井口无安全防护,基坑临边防护栏杆不牢固,局部有缺失;外墙脚手架基础不平整、积水,作业层封闭不严密,架体堆放大量钢管等物料,南侧网点脚手架未设拉结点;部分钢管使用非标产品,模板支撑体系部分立杆自由端过长,部分水平杆不连续;现场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无环保标志。
五、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10-3-2地块项目(李沧区)
建设单位: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赵荣时
项目总监:李新仓
存在问题:部分钢管使用非标产品,水平剪刀撑缺失;4号塔机起重钢丝绳排绳乱;4号施工升降机导向轮脱落,5号施工升降机导向轮固定螺栓严重松动等。
六、盘古润滑?液压系统青岛制造中心项目(高新区)
建设单位: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仲伟洵
项目总监:朱修刚
存在问题:塔机回转限位失效,电缆扭曲,塔机司机室灭火器失效,周边平台垃圾较多,未安装风速仪;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电缆拖地现象;脚手架拉结点设置不足,局部脚手板未满铺;多处临边防护不到位等。
七、永新华府住宅1.3期项目(平度市)
建设单位:青岛永新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商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孙金文
项目总监:綦海林
存在问题:塔机无登塔安全通道,未安装风速仪;施工升降机司机室急停按钮失效;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电缆拖地现象;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距离过大且未做防护;后浇带部位模板支撑扫地杆拆除过早等。
八、浪潮青岛大数据产业园A3地块项目(市北区)
建设单位:青岛茗筑华天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龙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姚寅虎
项目总监:刘小宁
存在问题:1号塔机起重壁与周围建筑物干涉;施工升降机口部平台侧面开口型内架缺少之字形剪刀撑;施工升降机基础内杂物未及时清理;施工升降机顶层平台口部立杆拉结点设置不足。
九、旺海山景项目(西海岸新区)
建设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源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三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薛光杰
项目总监:薛崇武
存在问题:1号塔机北侧堆土导致塔机基础受力不稳,塔机1处横腹杆变形,回转平台有1处未装开口销,起重臂开口销打开角度不到位,现场起重机械资料缺失较多;临边防护设置不到位。
十、东方悦府(A区)项目(崂山区)
建设单位:青岛浩中房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市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伟
项目总监:朱本善
存在问题:7号塔机吊钩高度限位失效,塔机起升钢丝绳排布混乱,有压痕和散股现象,塔机资料无法确认塔机基础是否按图纸施工,塔机安装后联合验收时间与塔机检测时间不正确;坡道临边防护支撑搭设不符合规范。
十一、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青建安监字〔2020〕23号)和《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安监字〔2020〕29号)等相关文件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完善各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全覆盖、零容忍”,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上述被通报相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按照“三定”原则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报告报至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相关工程进行复查,有关情况请于12月15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