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28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青岛新闻网房产讯 9月28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出,为规范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鲁建房字〔2017〕1号),我局起草了《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鲁建房字〔2017〕1号),我局起草了《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房地产发展中心。地址:市北区山东路168号时代国际广场1809室,邮箱:fdcfzzx@qd.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2-85933976、0532-85933933(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1:20,13:30-17:20)。

附件: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内容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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