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家住城阳区银河路附近中交阳光屿岸的业主张女士向城市信报记者反映称,小区电梯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已经困扰她近2年的时间。

近日,家住城阳区银河路附近中交阳光屿岸的业主张女士向城市信报记者反映称,小区电梯存在噪音扰民的问题,已经困扰她近2年的时间。据了解,中交阳光屿岸最早交付是在2014年,张女士是2017年3月份搬进新房的,从搬进新房以后张女士就发现小区电梯运行噪音特别大,而且楼层越高噪音就越大。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中交阳光屿岸小区电梯噪音问题并不是个例,有不少业主也向小区物业反映过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物业公司让我们找开发商解决,我们也去找了,开发商找人专门来检测过,说电梯没有问题。”张女士说,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推卸责任,让业主有些无奈。

“噪音问题长期下去也不行啊,业主的正常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张女士说小区业主想要求物业公司给电梯安装隔音设备,彻底解决电梯运行噪音扰民的问题,可却遭到了物业公司的拒绝。“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想装隔音设备可以,但需要业主同意动用房屋维修基金,但是小区电梯广告收入每年这么多,为什么不用这些钱呢?”张女士对此表示质疑。

12月11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中交阳光屿岸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对小区电梯噪音问题并不了解,会尽快落实再给记者回复,并表示小区电梯广告收入都是专款专用,全部用在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上。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小区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业公司在小区内电梯间等位置投放广告所得的广告收入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广告收入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城市信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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