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楼市乱象,一场声势浩大的楼市三年整治行动正在全国迅速铺开。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楼市乱象,一场声势浩大的楼市三年整治行动正在全国迅速铺开。

9月15日,江西省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时隔三日,云南省也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重拳打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物业租赁以及物业服务等楼市乱象。

三年实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标志着三年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帷幕。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也公开表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9月15日,江西省发布的具体行动方案中提出,通过三年整治行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领域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房地产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及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大幅增强,房地产领域投诉率明显降低,群众住房消费中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云南省也提出将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整顿四大方面

据中证君梳理,此次江西、云南两省重点整治内容主要涵盖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大方面,主要包括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未按规定执行预售资金监管、捂盘惜售、违规套取经营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房地产开发方面,房企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等均是此次重点整治的范围。

在房屋买卖方面,则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尤为强烈的各类乱象:如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预售商品房;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房源和价格等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扰乱市场秩序;未按规定执行预售资金监管,侵占、挪用、逃避交易监管资金;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通过中介、装修公司等违规收取“茶水费”、“团购房、活动费”等或收取“价外价”的行为;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

住房租赁方面,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等均是两省重点整治的内容。此外,江西省还提出重点整治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等乱象。

物业服务方面,重点整治主要包括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服务不到位;未按规定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如发布广告、停车等,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当前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已成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海南省8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海南共检查项目711个、房地产开发企业552家、中介机构752家,责令企业和机构整改205家,约谈222家,停业整顿59家,通报40家,取消备案7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近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共75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被曝光,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24家、中介机构30家、物业服务企业21家。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以往,本轮整治更注重体系化、制度化和长效化,预计未来三年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将会成为各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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