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今后停车收费按“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长时高于临停、繁华区域高于外围区域、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中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执行,您接受吗?
记者4月22日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青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收费管理形式、定价管理权限、计费方式、收费类别、收费标准、优惠减免政策以及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等均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自4月22日至5月2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缘何调整?
现行政策沿用16年 价格杠杆调控失灵
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重,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城市管理和交通治堵面临严峻挑战。截至2021年末,青岛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55万辆,近3年年均增长率超过7.7%。尽管市、区两级政府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停车泊位供给,但与停车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缺口。特别是区域性、结构性矛盾突出。比如,基本泊位方面,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成的居住小区,停车满足率不足30%;出行泊位方面,前海一线旅游旺季、繁华商圈、医院、学校等区域经常“一位难求”,而“停车难”又进一步加剧“行车难”,造成交通拥堵。
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区政府定价停车场现行收费政策框架始于2006年,主要参照当时的停车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动静态交通状况、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的变化,现行停车政策不可避免地显现出一些弊端和瓶颈——
收费水平总体偏低,导致公共资源过度滥用。目前,市区80%左右的收费道路泊位仍执行2元/次、4元/日的标准,低于省内济南、烟台、威海、日照等城市停车收费标准,更远低于省外同类城市。且市区尚存大量免费路内泊位,交警部门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7万余个,但实际纳入收费管理的仅有1.7万个左右,占比不足25%。一方面,部分车主长期无偿占用公共资源,形成“僵尸车”现象,严重影响公共泊位有效周转;另一方面,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吸引不了车辆入场,造成经营难以为继,影响停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收费标准同质化,导致价格杠杆调控失灵。目前,四区主要分为一、二、三类停车区域,每个类别区域内无论地上地下、路内路外、时长时短都执行均一化收费标准,未体现收费差异性和政策导向性,因此“路内满、路外闲”成为常态。车主习惯性将车辆停放在道路泊位,等候泊车车辆甚至堵塞交通,而地下泊位却常常大量空置。
收费类别动态调整不够,难以契合停车供需实际。根据现行停车收费政策,沿海一线旺季均执行相对较高的一类收费标准,但其中部分区域为车位严重不足的老旧小区,且旅游停车需求并不高,收费标准相对常住居民负担过重。而部分以前偏远外围的路段如今已成为繁华商圈,需要动态调整收费类别,通过价格杠杆平抑停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