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潘奇总经济师
1月17日下午2点,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潘奇总经济师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大项目用地政策问题与市民进行沟通交流。网友提问非常踊跃,潘总经济师详细耐心地解答了网友关于“2012年青岛房价”、“大项目申报标准和政策”等问题。
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同比下跌 房价总体稳中有降
网谈开始后,有网友表达了对于2012年青岛房价走势问题的疑问。潘总经济师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1—11月(12月数据尚未发布),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下降3.2%,12月数据尚在汇总统计当中,总的来看房价走势稳中有降。
潘总经济师强调,2012年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围绕稳定市场、稳控房价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落实调控的政策措施,全方位加强市场监管,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市场的平稳发展。去年11个月份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指数下跌,表明房地产市场调控阶段性成效明显。
老企业搬迁项目符合大项目申报标准
潘总经济师介绍,我市土地供应优先保证是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即应属于“大项目”的范畴。那么,什么是大项目?简单来讲,每年由市政府确定并下文公布的市级重点项目都属于大项目。潘总经济师表示,大项目每年要由各区市政府根据相关申报标准向青岛市政府提报,最后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确定。
在网谈中,潘总经济师也提到了2012年市级重点项目的申报标准:投资数额或强度大的项目、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关乎民生发展的项目、利于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大战略实施的项目、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对经济社会有重要影响的项目等都符合申报大项目的标准。
其中,老企业搬迁扩能符合青岛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同样符合大项目申报的标准。初步落实外部建设条件后即可进行申报。
六大举措确保大项目土地供应
潘总经济师强调,市国土局历来高度重视大项目建设的供地保障工作,着力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不断畅通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真正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
在确保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工作中,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和权限进行供地服务,由于土地业务具有政策性较强、涉及部门较广、程序相对严格等特点,国土局成立了大项目用地服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解决工地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了横向、纵向两套服务网络和大项目用地联系会议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大项目土地供应。针对大项目用地业务办理耗时巨大的问题,国土部门设立了快速通道服务窗口,将业务办理的时限压缩了一半以上,高效处理土地业务。为了提高大项目供地各环节不出纰漏,成立了联合督导组,严格实行问责制。
潘总经济师表示,市国土局通过六大举措和共同努力,我市连续五年的市级重点项目合理合法用地全部得以保证,大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记者 许乃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