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副主任陈祖开做客“在线问政”栏目
新闻网讯 2013年8月28日下午,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副主任陈祖开做客“在线问政”栏目,就青岛市内三区老企业搬迁土地扶持政策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在本次网谈中,陈祖开热情回答了“老企业搬迁扶持”“老企业土地储备标准”以及“多个青岛主城区老企业搬迁”等热点问题。
铸造机械厂列入老企业搬迁计划 辽宁路青岛球拍场暂不搬迁
“辽宁路青岛球拍厂、青岛嘉里植物油厂、青岛印刷厂三家企业已迁走多年,场地厂房闲置多年,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差,不知这三块企业用地现属企业还是由政府收回,三歀用地未来如何规划? ”市北辽宁路三个老企业项目近况在本次网谈中被问及。“经调查了解,提到的三个企业现在都尚未收回纳入储备。其中青岛印刷厂在市北区旧城改造范围内,市北区政府正在对该区域进行前期规划论证和土地前期开发整理。青岛嘉里植物油厂已列入老城区企业搬迁计划,该厂正在做搬迁论证工作。青岛球拍厂尚未列入老城区搬迁计划,也未向有关部门表达改造意向。”陈祖开回答道。
“铸造机械厂搬迁有进展了吗?”一位网友就铸造机械厂搬迁事宜提问。陈祖开表示,铸造机械厂已经列入青岛市老企业搬迁计划。目前该厂尚未向我中心提出土地储备申请。据了解,该宗土地正在进行规划论证,待论证完毕后,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将积极与该厂联系,加快办理土地入储和出让手续,争取早日完成该厂区的搬迁工作。
此外,陈祖开还在网谈中谈道,位于李沧区滨海路青岛石油化工厂搬迁也列入青岛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计划中,市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对青岛石油化工厂及周边区域搬迁进行前期论证等相关工作,待确定具体搬迁方向和搬迁时间后,储备中心将积极办理有关土地入储手续。位于原四方主城区的青岛纺织机械厂目前未列入我市老城区企业搬迁计划。
老企业搬迁可享受四大优惠政策
老企业搬迁近年来一直是市民及企业关注的重要政策,那么老企业搬迁在土地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据陈祖开介绍,为扶持老城区企业搬迁,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若干土地扶持政策的意见》(青政发[2008]40号)。相比普通企事业单位用地纳入储备,纳入搬迁计划的老城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用地计划指标的支持,对于搬迁后新建项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可优先予以保证;二是补偿标准的扶持,老城区搬迁企业用地,可以按照2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一般企业是45%的配建比例),通过提升土地价值,从而提高了土地补偿标准;三是资金扶持,对于搬迁资金困难企业,储备中心可以预付部分启动资金;四是对迁建项目的扶持,对于搬迁企业的迁建项目建设,由市老企业搬迁办公室核准后,可以给予部分资金返还和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
老城区搬迁企业纳入储备后,在土地权属方面要注意什么问题? 陈祖开称,老城区搬迁企业土地纳入储备时,应持有房地产权证。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应提前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办理完毕。另外,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常常遇到有的企业已经办理改制手续,但土地未处置,仍持有改制前企业的房地产权证。对于此类情况,应完善企业改制土地处置手续后,再行办理土地储备手续。企业土地纳入储备后,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注销手续,一般由企业持收地协议申请办理。
老企业土地入市前需“评估”达“净地”标准
老企业搬迁后土地价格如何确定? 陈祖开回答,老城区企业搬迁后的腾空土地,应按照规划用途进行供应。土地供应前,应按照规划用途和条件指标进行地价评估,评估机构是从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名单中轮序选定,评估结果经会审会会审后备案,作为确定土地招拍挂起始价格的主要参考依据。土地出让的最终价格,是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确定的成交价格。
“老城区企业搬迁后,土地纳入储备时是不是都应该是净地?标准是什么?”一位网友在访谈中问道。“青岛的土地招拍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实施净地供应。为此老城区企业土地纳入储备时,土地应达到“净地”条件,简要概括如下:一是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地块内房地产权属证书全部注销;二是地界清楚,周边无压界交叉现象,周边围墙保留完好;三是地上建筑等附着物全部拆除,场地无建筑垃圾;四是地块内相关水电气手续报停,费用结算完毕;五是不存在其他影响土地开发建设的因素。”陈祖开答复称。(记者 于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