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9月10日,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江伦副巡视员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城市供热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与广大市民进行在线交流,重点回答了关于今冬供暖费用征收标准,老城区供暖,以及热点小区的供暖问题。
访谈一开始,江伦副巡视员首先介绍了,目前全市供热准备进展情况。据他介绍,临近供热季,青岛市目前供热行业设备检修及新增供热面积发展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各单位已陆续开始充水试压及运行准备等工作。
截止到目前,市内三区储煤约60万吨。2013年计划新增供热面积56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工480万平方米。2013年计划发展老城区供热面积70余万平方米,包括鞍北片区、李沧建安小区、重庆南路53号周边等一批多年未实现集中供热的老城区居民今年将实现集中供热。
官方回应:今冬供热费不变,仍为30.40元/㎡
在访谈中,有不少网友提问:今年煤价跌了,供热价格为何没有响应降低。
江伦回答,目前青岛市供热收费标准是执行青价格〔2008〕2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
现行的热计量收费政策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下一步热计量收费政策是否变化,将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会同物价部门研究制定。
2008年,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平均价格达到每吨863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只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因素,未考虑其他影响成本因素,实施煤热价格联动,经听证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原市内四区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30.40元。目前煤炭平均价格回落至每吨660左右,但仍高于现行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对应的605.55元每吨的煤炭价格,不宜调整居民采暖用热价格。
新小区供暖出问题要看是否还在质保期 老式串联系统待改造
新建小区供暖出问题了,开发商、物业、供热公司谁负责呢?这是许多刚刚入住新房的业主们共同关注的一个问题。江伦介绍,新建小区在质保期内(质保期不得低于两个采暖季)供暖问题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质保期满后,开发商与供热公司已经进行交接的,由供热公司负责维修调试。用户在采暖季期间遇到供热问题时可以按照以上责任划分与相关单位联系维修调试。
另外也有不少网友反映老房子供暖问题,江伦介绍,许多网友所反映的有问题的老房子都是老式供热系统,即上供下回的串联系统,大都为2001年以前建设,我市2001年后新安装的暖气系统均为分户控制系统。
目前我市老式串联系统供热方式约有600万平方米。近几年,供热行业组织对影响供热质量和安全的老式串联系统区域进行了摸底调查,征求居民意见,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区域逐步实施改造工作。根据我市供热政策的相关规定,楼内供热设施的改造费用应由作为产权人的用户承担,单元内全体用户意见一致后,由供热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室内温度不达标拨打12319热线 申请退费
测温不达标可以申请退费吗?具体流程怎么办理呢?虽然供暖季还没有到来,但许多网友已经在担心“售后服务”的问题了。
据江伦介绍,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用户发现室温不达标,可拨打供热企业服务热线或12319热线,要求供热单位入户测温,测温后用户应保留测温签字单作为退费依据。供热单位应在每年的6月30日前按规定完成退费工作。
青岛供暖期省内最长且停热时间最晚 积极应对“倒春寒”
在访谈中,也有不少网友反映,青岛的气候特点是春天的温度跟冬天差不多,有倒春寒之说,4月初的天气依然非常寒冷,能否延长供暖时间?
江伦回答:青岛市供热时间是在充分考虑了我市气候特点、人体舒适度和供热成本等诸多因素,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供热时间为11月16日至4月5日,是省内供热时间最长且停热时间最晚的城市。
2009年开始,青岛市供热行业为了更好的保障民生,实行了以人为本、看天供热的新机制,连续四年提前启动了试供热,受到广大用户的一致欢迎。但在是否延迟停热的问题上,广大市民的意见却不尽相同,一些市民从节约能源的角度,提出应当按时停热甚至有的市民要求提前停止供热。为此,每年我们都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企业煤炭储备充足,具备必要时延长供热的条件,同时密切跟踪天气变化趋势,研究确定停热时间,以应对采暖期后可能出现的低温天气。
热点小区今冬可以供暖 广大市民可监督
在此次访谈中,被询问最多的就是许多新建小区今冬是否能够供暖的问题。江伦对给予了一一解答。据他介绍,伟东幸福之城二期、瑞海馨园小区、海岸锦城小区等都能在今冬实现供暖。
其中,伟东幸福之城二期属青岛热电集团供热范围,目前该区域已具备供热条件,待开发商提交供热申请且单元供热申请率达到规定后实施供热。详情请咨询热电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6661116;瑞海馨园小区属泰能热电供热范围,如供热申请率达到规定标准,今冬即可实现供热。详情请咨询泰能热电服务热线86688555;还有市北区洛阳路4号保障房即滨海康城小区,也属泰能热电供热范围,目前泰能热电公司正在对开发商承建的楼内供热设施组织验收,并沟通供热前相关事宜,10月25日前对双方协商事宜进行公示,合格后,单元用热率达标,本供热季可实现供热。详情请咨询泰能热电服务电话86688555;海岸锦城小区为海岸万方新能源公司采用污水源热泵技术实施供热,其服务热线:83087257。目前海岸锦城一、二期已经供热,三期7-9号楼今年刚刚入住,已经具备供热条件,待供热申请率达到规定后即可实施供热。
另外还有,之前业主反响非常大的远洋风景小区,远洋风景小区属于高科热力供热范围。目前小区二次网已经完成,换热站10月底前完成。供热一次网需依附规划10号线道路建设同步敷设,目前从城市道路建设主管部门获悉,规划10号线将于今年年底前进行道路建设,高科热力将依附道路建设同步铺设供热管线,力争今冬实施供热。详情可拨打高科热力24小时服务热线88903112咨询。
东篱桃源小区则属青岛热电集团供热范围,因小区西侧东篱桃源二期工程临时设施占用市政规划一次高温水网管线,导致一次高温水网一直无法敷设,2013年9月30日,经开发商协调最终确定敷设临时管道为小区供热,目前已开工建设,待完工后,供热申请率达到规定标准后即可实施供热。详情请咨询热电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6661116。
【热点问题】
网友:镇江支路10号亨通达供热公司露天煤场的粉尘、噪声扰民。
江伦回复:镇江支路10号属亨通达热力供热范围,该供热站担负着周边213万平方米,2.5万户居民的冬季供热,该锅炉房始建于1980年建成,当时周边无居民建筑,1996年开始周边居民小区陆续建成,由此引发矛盾。
为了解决该问题,目前已经启动了地下封闭煤场建设前期工作,该工程需对周边危楼居民进行搬迁安置。目前,市北区政府拆迁办、镇江路办事处已完成拆迁登记、入户评估等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市北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逐步实施搬迁计划。此前,市北区环保管理部门已多次现场检查、检测,提出整改具体要求。我们已要求亨通达热力公司落实整改,采取水泵房加装隔音板、夜间关闭锅炉房朝向居民楼方向的窗户、非极端天气晚22:00—次日6:00停止铲车作业等措施,尽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详情请咨询亨通达热力:8582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