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日,是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5改2”新政后的第二天,青岛市地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希巍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与市民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重点为市民解答了关于“房子交税”的热点问题。
【青岛新闻网房产讯】4月1日,是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5改2”新政后的第二天,青岛市地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希巍做客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与市民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重点为市民解答了关于“房子交税”的热点问题。
据任希巍副局长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文件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上述规定在青岛自2015年3月31日起已经开始执行,如今青岛市民房产交易就是按照新规进行交税了。
新政横空出世,让许多正在买房和正在卖房的市民产生了许多新的疑问:
【问题一】房屋满“2年”是该从何时开始计算?
新政策一出,正在买二手房的市民有点懵,“营业税是按照网签时间算?还是过户时间算?”
任希巍解答: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证明或房产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原则确定;售房时间为网签时间,若您所在的区市尚未执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则按照存量房交易合同在房地产登记(交易)部门的收件时间为准。
【问题二】营业税有新政,个人所得税呢,还是按老办法交么?
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除了营业税,那么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呢?青岛市还是规定满5年的个人唯一住房才能免除个税吗?如果购买满2年不满5年的二手房,是不是还要按照评估价的2%征收个人所得税呢?
任希巍解答: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没有调整,仍是转让“家庭自用满五年的唯一住宅”方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如果不满足优惠政策条件,则要按照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对于能够提供原值的情况,就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税款,不能提供原值的,根据房屋属性按照转让价格的1%或2%核定计算税款。
【问题三】房产登记时都要交那些税费?
任希巍解答:购房人房产登记时涉及契税和印花税,其中印花税按照房产证每件5元缴纳。关于契税,是根据房屋情况来征收。若购买的商品房是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且小区建筑容积率等高于1.0,就属于普通住房范畴。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税率为1.5%)。
【问题四】拆迁房缴纳契税时都有啥优惠?
因拆迁再购房的,缴纳契税是有没有优惠政策?具体怎么优惠?
任希巍答复:根据现行规定,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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